网路购买警察制服不违法 但「这么做」恐遭罚1.5万

台北市议员应晓薇发现,警察制服、警械等都可以在网路购买,甚至还有颜色设计与世界最大色情网站「Pornhub」雷同的「Police」字样贴片。(刘彦宜摄)

网路购物方便,国民党台北市议员应晓薇发现,就连警察制服、警械等都可以在网路购买,恐遭有心人士利用,甚至还有贩售颜色设计与世界最大色情网站「Pornhub」雷同的「Police」字样贴片。警局回应,将针对个案了解情况,且警察制服虽单纯贩售、持有并不违法,但若打扮成警察,将触犯《刑法》最高处1.5万元罚金。

应晓薇指出,网路上卖有警察用品,如警察制服600元、刑警背心800元及勤务用辣椒水160元等。若一般民众购买恐有触法疑虑,甚至遭有心力人士执行勤务。

她痛批,更有警察执勤时在背心贴上「Police」情趣贴片,但颜色设计与世界最大色情网站「Pornhub」雷同,在网路上贩售只要70元。调皮警察成害群之马,让台北市变成欲望城市,十分离谱。

警察局行政科长王进卿回复,民众未经许可贩卖警械如警棍等管制用品,将依照「警械使用条例」没入,并依照《社会秩序维护法》移送法办。而辣椒水并非管制物品,和防狼喷雾相像,若含有瓦斯物体才会被列入警械规格。

他说明,警察制服不属于警械范围,单纯贩售持有不违法,但若打扮成警察将构成《刑法》公然冒用公务人员的服饰、徽章或官衔,最高处1.5万元罚金,若假扮行使职权,则将面临3年以下有期徒刑。

警察局督察室股长陈立祺则说,对于使用「Police」徽章将针对个案了解状况,也会要求警察同仁在服装上一定要依规定穿着。

刑大副大队长郭建成补充,非管制性警用服装配备取得容易,民众可按照现场态样,客观辨认是否为警察执勤职务,有疑虑也可拨打110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