摸臀不认帐 男登报和解3千变30万元
台北市一名杨姓男子前年在夜店偷摸女公关臀部被发现,对方要求3000元和解金,杨姓男子不承认因而吃上性骚扰官司,虽然最后还是和解,不过女公关要他在报纸上刊登四分之一版道歉启事,杨姓男子花了30万元道歉,足足多了和解金100倍。
翻开26日某份报纸,A12版右下角灰灰一片不是报社印刷出问题,仔细看最上面还有小小两行字,原来是个道歉启示,上头写了「本人杨某某因触摸A小姐臀部一事,深感抱歉与后悔,谨在此表达歉意,并保证日后绝不再犯!」文后括弧内还写着,「详情请参考苹果日报2010年8月21日报导」。
因分版的关系,部份地区看不到这则道歉启事。怎么一回事?找出两年前这则新闻报导,标题一看就知道是个性骚扰的社会新闻,事情就发生在台北市南京东路三段一家high到不行的夜店里。
这家夜店男的壮,女的狂野,杨姓男子前年到这里狂欢,伸手摸了女公关臀部,被发现还不肯认帐,女公关找来保全将杨男拦下,要求3000元和解金,杨姓男子说自己什么都没做,干嘛要给钱,后来降到1000元杨男依然拒绝,女公关报警后,最后杨男被依性骚扰防治法送办。
1/4版广告30万,38字平均每字7800元
这一摸代价可不小,杨姓男子吃上官司,虽然最后双方和解,但是他得在报纸上刊登这篇1/4版的道歉广告。光这一篇长26.5公分、宽15.9公分的格子就要30万元,比原本的和解金还多了100倍,他的道歉启示才38个字,平均算下来,一个字就要7800多元。
到夜店吃女生豆腐上了社会新闻版,还被拍下这张狼狈照片在网路上永远流传,这种损人不利己的事还是不做为妙。(新闻来源:东森新闻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