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馆女大生遭捏臀性骚 陈姓男子赔10万元和解
▲台北一名女大生在公馆光南大批发遭袭臀,获赔10万元。(示意图/达志影像/非本文当事人)
台北市陈姓男子有性骚扰前科,1月间在罗斯福路上光南大批发看到一名女大生翘臀诱人,忍不住从后方大力捏了一把,被报警处理,但因为赔了10万元,让女大生决定撤告,近日获台北地检署不起诉处分。
检方调查,陈男(40岁)被警方调阅店家监视器循线逮到,辩称只是不小心碰到原告臀部。但女大生强调,她当天穿着牛仔裤,又有长度过臀的外套遮盖,却明显感到臀部被很「扎实」地捏,不可能只是碰到。
陈男对罪行难以狡赖,拿出10万元乞求原谅,女大生感受到诚意,在案件侦结前夕撤告,让检方将全案不起诉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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