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航炒7名资深空姐 涉年龄歧视抗罚败诉

社会中心综合报导

日本航空2年前资遣18位名台湾服员北市政府劳工局认定涉及年龄歧视,裁罚60万元,日航不服提行政诉讼;如今判决出炉,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审理认为,日航所资遣人员皆为40岁以上、薪资较高的空服员,确实涉及就业歧视中的年龄歧视,判日航败诉。

日航2010年爆发财务危机,台湾公司于是计划裁掉70名员工,先是提供「优惠离职方案」,吸引52名空姐报名,再点名18名空服员,开放其他方案让其他11名员工同意离职,但有7名员工不同意该方案,仍无预警遭公司资遣,因而向台北市劳工局申诉,北市认定日航触犯《就业服务法》,开罚60万,日航不服上诉。

日航表示,年龄歧视应是指45岁以上劳工,但当初点名资遣的员工中,45岁以上未达半数,仅是以薪资高低为优先资遣对象,并无涉及年龄歧视;法官则认定,就业歧视与是否超过45岁无关,且经调查发现,日航确实是以年龄、薪资的空为留任标准,北市开罚60万有理,判日本航空公司败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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