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家厅」禁带外食挨罚 影城抗罚败诉
戏院禁带外食,一直以来争议不少。图为微风国宾影城详列禁带外食项目,非本件新闻所指的影城。(本报资料照片)
新北市新庄区最大影城、美丽新宏汇影城的「皇家厅」,因禁止消费者携带外食,遭新北市政府裁罚新台币2万元,该公司不服提告、请求撤销处分。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审理认为,该公司的做法,让消费权益及消费生活的品质显受影响,且消费者也无法接受禁带外食的做法,新北市政府处分没有违反比例原则,判决驳回其请求。可上诉。
位于新北市新庄区的美丽新宏汇影城,分为标准厅、皇家厅,新北市政府在去年2月14日接获民众反映,指该影城皇家厅禁止民众携带外食,新北市府派员实地查察,发现该厅揭示公告「影厅内全面禁止携带外食」,市府认定这样的公告已违反「电影片映演业禁止携带外食定型化契约不得记载事项」的相关规定。
新北市政府函请经营影城的美丽新娱乐公司新庄分公司改善,但该公司以皇家厅非单纯提供电影映演服务,是作为「复合式餐饮」经营,主张并无损及消费者权利。
去年5月19日新北市府再到皇家厅查察,仍在柜台发现禁带外食的「公告」,经请其现场改正,并提送改正后的公告内容,但市府后来又接获民众反映,遭影城员工「口头」告知不可携带外食进入皇家厅,经新北市府派员查验后,处分2万元罚锾,并请立即改正,该公司不服,提起行政诉讼。
北高行政法院高等行政诉讼庭认为,该公司所经营的影城「皇家厅」,全面禁止携带外食的规定,因屡生消费争议,而遭民众检举,难认其因复合式经营而规定全面禁止携带外食,已经被以观影为主的消费者,所普遍认同并接受,新北市府认定其违反规定,裁罚2万元,手段符合适当性及必要性原则,判决驳回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