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风国宾禁带外食遭罚 辩无法认定「浓呛标准」仍败诉

微风国宾影城禁带外食被北市府开罚2万5000元,抗告败诉。(图/翻摄google map)

地方中心台北报导

台北大直美丽华影城,日前才在北市府针对禁带外食开罚的14万元抗罚官司中败诉,位于东区的微风国宾影城,前年也因为同样的外食禁令,遭台北市政府开罚2万5000元,不服判决的影城方搬出了行政院文化部规定,以无法认定「呛辣」与「浓郁」等标准抗罚,却被台北高等行政法院以「没有影响业者贩售饮食的自由」为由驳回。

根据判决书指出,部分电影院禁止消费者携带外食,却频频在影厅内贩售高价饮食,造成消费纠纷不断;此外,文化部虽规定电影业者可禁止民众携带「味道浓呛、高温食用时会发出声响」等食物目地只是为了解决认知纷争,并无禁止民众携带之意,更没有影响业者贩售饮食的自由,认为台北市政府开罚有理,国宾影城败诉,全案定谳。

虽然台北市政府曾多次对戏院禁带外食一事开罚,但北市多间电影院目前仍有「外食禁令」的规定,若民众手提食物进到电影院,可能会在验票口被要求丢弃或寄存,若有民众想带不影响他人观影小点心入内,可能要先把它收进背包中,以免白白浪费了买食物的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