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降書拍照兼收賄 上校判免職

陆军前上校向德恩(右)受旅行业者邵维强(左)利诱,穿军服签「投降承诺书」沦为共谍。本报资料照片

向德恩曾任陆军金门防卫指挥部金门守备大队上校大队长、步兵二○六旅上校副旅长、装甲五六四旅上校副旅长、第八军团指挥部作战处上校副处长、步兵训练指挥部作战研究发展室上校主任研究教官等职。

金门旅行业者邵维强二○○二年起为中共发展组织,受厦门市人民政府第四办公室指示,负责引介现役军人供接触吸收。邵因雇用向德恩尤姓前妻担任旅行社员工结识向,二○一八年听闻向德恩离婚、有意退伍,劝向继续留营,还说可透过人脉助他升迁。

邵协助向德恩迁户籍到旅行社,再以「中共人民解放军南京军区司令向守志」应为向德恩叔公辈亲戚,转交中共厦门四办「康主任」致赠「向守志回忆录」和「长白山印章」给向,拉拢向与中共官员接触,并告诉向「早一点让习大大那边认同」、「支持两岸和平统一」。

二○二○年初,向德恩到邵旅行社穿着我国军服,签下「投降承诺书」宣誓效忠中共,并拿誓约书和邵合影,每月收取四万元内应费,共收取五十六万元;二○二二年向德恩任陆军步兵训练指挥部时被搜索,被依违背职务收受贿赂罪判七年六月徒刑确定。

监察院认为向玷辱国军廉洁军风,除涉犯贪污刑章,也违反国军应效忠中华民国义务及诚信清廉,严重斲伤国军保家卫国形象,弹劾后送惩戒法院审理。

惩戒法院认为效忠国家、捍卫宪法是军人天职,向德恩身为高阶军官,受国军长期栽培,却违背忠诚义务、收受贿赂、签立降共誓约书,宣誓效力中共,败坏官箴及军纪,危害军誉、民心士气,已不适任军职,判免除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