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带西瓜刀遇到警察 硬扯「刚切完西瓜」 友人一句话露馅了

一名男子无故携带具危险性器械,还瞎掰是拿来切西瓜遭裁罚1万元。(示意图/Shutterstock)

一名陈姓男子今年6月间警方查获无故携带西瓜刀铝棒,辩称西瓜刀是拿来切西瓜用的,西瓜才刚吃完,但同行友人却指出,他们没有在吃西瓜,戳破了陈男谎言基隆地院社会秩序维护法,处以陈男1万元罚锾。可上诉。

判决书指出,警方于6月19日获报,称有民众基隆市信义寿山路群聚滋事,前往现场后,发现陈男搭载一名钟姓女子,且驾驶座的脚踏垫上有一把西瓜刀以及一支铝棒,遭到警方依违反社会秩序维护法,无正当理由携带具杀伤力器械函送裁处

基隆地院审理时,法官发现,陈男与警询时辩称,他开车到寿山路是要陪钟女聊天,西瓜刀是用来切西瓜,西瓜刚吃完,铝棒是用来防身等;但钟女则证称,陈男车上没西瓜,他们刚刚也没吃西瓜。

法官判定,综合以上,足以证明陈男所称的西瓜刀用途并非实在,且陈男将西瓜刀与铝棒放在驾驶座地垫上,明显有碍安全驾驶,若非立即使用实在不须如此摆放,且铝棒防身也非维持正常生活所需,实在难认携带西瓜刀与铝棒前公共场所有正当理由。

法院审结,依社会秩序维护法第63条第1款第1项规定,无正当理由携带具有杀伤力之器械、化学制剂或其他危险物品者,依法裁罚1万元罚锾,并没收西瓜刀与铝棒。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