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法官头埋书记官双腿喊「5分钟就好」 性骚5人遭起诉声请移转管辖

男法官猥亵女法官又把头埋女书记官双腿,遭起诉后声请移转管辖。(示意图:shutterstock/达志)

遭停职中的士林地院蔡姓男法官,前年约女法官到阳明山吃土鸡,但用餐后他将车开到产业道路,他遭女法官指控揉肩并强摸私处,及将1名女书记官载到北投山区强行舔胸,还将头埋在对方双腿间,经被害人极力抵抗才作罢,2案都遭检方依强制猥亵罪起诉,蔡男不愿让士院审理,声请移转管辖,台湾高等法院裁定,移转台北地方法院审理。可抗告。

高院认为,蔡因审判及行政业务,与士院内庭长、法官自多有往来,足见他与士林地院曾有特别紧密的业务关系,且士院有恐难期公平之具体事实,蔡男声请裁定移转他院办理,符合刑事诉讼法规定。裁定移转高院管辖区域内与士林地院同级之台北地院管辖。

法官惩戒部分,蔡男猥亵女法官部分,惩戒法院职务法庭审理中,他另在在2007年时将头埋入一名女书记官双腿间,并强行掀衣吸乳,称「再5分钟就好」,及在2004年至2010年间涉嫌性骚扰法院3名被害人,司法院人审会分别将蔡移送监察院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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