士院法官吸乳女書記官喊「再5分鐘就好」 他聲請換法院審理成功

士林地方法院停职法官蔡明宏被控在阳明山上强制猥亵女书记官、女法官等人,被士林地检署起诉,蔡明宏认为士院二度将他移送法官评鉴委员会,主观上已认定他有相关犯行,存在不当偏见,而声请移转管辖,台湾高等法院认为案件再由士院审理「难期公平」,裁定准予移转至台北地方法院审理,可抗告。

法官论坛去年6月一篇题为「妳不孤单」的文章爆料,指资深法官「蔡董」前年11月15日以关心工作状况,中午开车载着刚分发的女法官到阳明山上吃饭,车辆却开到深山的「中湖战备道」旁,在车上涉性骚女法官不只一轮,最后女法官以下午要案件评议,要求下山。蔡随后发文「我如果有性骚行为,我用我全部身家性命赌上任何诅咒」。

检方起诉指出,早在2007年间,蔡时任行政庭长,开车载女书记官上阳明山,至人车稀少避车弯,于车内涉环抱、头贴胸部吸吮,女书记官气愤制止,蔡称「再5分钟就好」,女书记官衣衫不整惊吓逃下车,后续在蔡怒视下又上车,由蔡开车送回家。

前年11月,蔡邀约一女法官到阳明山土鸡城用餐后,开车至避车弯称「头晕需要暂时休息」,涉用力揉捏女法官左手腕,又涉掐捏大腿,隔裤子抠碰私处。

蔡明宏声请主张,士林地院二度将他送法官评鉴委员会请求个案评鉴,可见双方处于对立面的争讼关系,士林地院主观上已认定他有检方起诉的全部犯行,对他存有不当偏见,案件再由士林地院审理「难期公平」。

蔡明宏指出,案件被害人、证人、性骚扰申诉处理评议委员会5名委员均为士林地院法官,他欲声请传唤的证人也有4名士林地院法官,而他本身曾任士林地院行政庭长、审判长职务,多数法官曾与他同庭,甚至他曾是士林地院数名法官在学习司法官时期的实务指导老师。

蔡明宏表示,本案诉讼关系人均和他、被害人间具高度利害关系,确有相当情谊或恩怨存在,况且本案经数名法官声请回避,事实上也难以期待士林地院按分案规则机械公平轮分案件,认为他受公平审判权利有受损害之虞,依法声请移转管辖。

高院认为,蔡明宏任职士林地院法官时间长达30年余,长期担任审判长、庭长等职务,并曾为行政庭长,审判及行政业务与士林地院庭长、法官多有往来,双方曾有特别紧密的业务关系,审酌士林地院请求法官个案评鉴,足以认定蔡明宏与士林地院间存有类同诉讼关系,恐难期公平,裁准移转管辖至与士林地院同级的台北地院。

士林地方法院停职法官蔡明宏。图/联合报系资料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