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吸乳猥褻!「再吸5分鐘」法官遭監察院彈劾 司法院:違法失職不寬待

士林地方法院停职法官蔡明宏被控在阳明山上强制猥亵女书记官、女法官,除遭士林地检署起诉外,蔡另外在2004至2010年间性骚扰3名同仁。女法官部分,已由惩戒法院职务法庭审理,司法院人事审议委员会也分两次讨论骚扰女书记官、3名女职员部分,并决议由司法院移送监察院审查。监察院今弹劾蔡,司法院表示对违法失职的法官绝不宽贷。

司法院表示,监院弹劾后,由职务法庭审理。

本案源于法官论坛去年6月一篇题为「妳不孤单」的文章,指资深法官「蔡董」前年11月15日以关心工作状况,中午开车载着刚分发的女法官到阳明山上吃饭,车辆却开到深山的「中湖战备道」旁,在车上涉性骚女法官不只一轮,最后女法官以下午要案件评议,要求下山。

士检起诉指出,「早在2007年间」蔡时任行政庭长,开车载女书记官上阳明山,至人车稀少避车弯,于车内涉环抱、头贴胸部吸吮,女书记官气愤制止,蔡称「再5分钟就好」,女书记官衣衫不整惊吓逃下车,后续在蔡怒视下又上车,由蔡开车送回家。

前年11月,蔡邀约一女法官到阳明山土鸡城用餐后,开车至避车弯称「头晕需要暂时休息」,涉用力揉捏女法官左手腕,又涉掐捏大腿,隔裤子抠碰私处。蔡的不检行为,这才遭揭发曝光。

士院2023年7月针对蔡2022年对女法官骚扰案移送法官评鉴委员会审议,10月法评会决议评鉴成立,移请职务法庭审理,由于情节重大,建议将蔡明宏撤职处分。士院去年12月再针对蔡2007年11月对女书记官「吸乳案」移送法官评鉴委员会评鉴,指应本于「违失行为一体性」再次议处。

但法评会认为吸乳案发生于2007年,评鉴时效为3年,士院移送评鉴已逾期,今年1月12日决议不付评鉴。司法院决定将蔡送监察院弹劾,人审会2月20日开会,蔡表示一切的指控都是子虚乌有,人审会不采信,以蔡违反法官法第18条第1项前段、法官伦理规范第5条规定,将他移送监察院。

接着在3月6日,司法院人审会就蔡另外骚扰3名女同仁部分讨论,会后认为他破坏司法形象,再次决议由司法院移送监察院审查。蔡涉性骚扰的人数目前已有5人。

法官蔡明宏性骚扰的女同仁已达5人,监察院今通过弹劾。资料照片。记者王宏舜/摄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