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检声押11名诈团成员全无保释放 高分院:可议重裁 南院发声了

打诈沦口号?南检声押11名诈团成员全无保释放,南院这样解释。(中时资料库)

台南地检署日前指挥警方破获一起泰达币诈骗案,逮捕11名诈骗集团成员,同时查出共有十余名被害人惨遭诈骗数百万元。检方复讯后向台南地方法院声押禁见11名嫌犯,未料全数遭到法院裁定驳回并无保饬回。由于检方曾查出有被告传教战守则给成员指导检警询问,认定有串证之虞才声请羁押,但法官仍不采信,做出让检警「做白工」的裁定,让检警士气低落,因此提出抗告,台南高分院裁定有可议之处,撤销并发回台南地院重裁。

对于这起恐让「打诈沦于口号」的裁定,台南地方法院特别发出声明稿解释,法官于审核声请羁押案件时,需要有犯罪嫌疑重大、具羁押事由且有羁押必要时才能裁定羁押被告,因为羁押是拘束人身自由程度最严厉之强制处分,应更以审慎严格标准来检视。司法应冷静与理性,倘冒然裁定羁押,日后可能衍生许多刑事补偿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