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市女警強撐不適深夜值勤致流產 議員轟「職場霸凌」

台南市议员林燕祝质询指台南市某分局交通分队主管涉职场霸凌,女警强撑上深夜勤务导致流产,警察局长林国清表示已请督察室调查。图/取自台南市议会直播

台南市议员林燕祝今质询指出,台南市某分局交通分队苛刻同仁,多位员警长期受到不友善的待遇,还有女警怀孕向主管反应想要调整工作勤务没有下文导致流产,「这不叫霸凌什么是霸凌」;台南市警局长林国清表示已请督察室调查,若有不法绝对严惩。

林燕祝指出,任职于某分局交通分队的女警,今年9月25日,女警的先生就告知单位主管,太太因为怀孕因素,希望调整上班工作时间与方式,但当时主管因分队人力有点吃紧,一直没有做处理,10月5日女警仍然强撑上完晚上7点至隔天早上7点的深夜勤务,直到10月6日,女警因业务过于繁忙身心已经不堪负荷,临时请病假在家休息,安胎休养期间却不幸流产,11月10日才回来上班。

林燕祝说,另有女警则是因为家有未满一岁的新生儿需要哺乳,向同一主管请求微调上班勤务时间,不会因此影响分队的业务运作,但该名主管却以变相增加承接车祸案件的方式压榨女警,女警最后请求人事室协助,才调至内勤。

林燕祝说,该分局交通分队每人平均所受理的车祸案件数在台南排名前3,这位流产的女同仁身体状况本来就不佳,但是工作态度非常尽责,根据宪法第153条规定,妇女儿童从事劳动者,应按其年龄及身体状态,予以特别的保护。

且警政署也有函文要求各县市警察机关,员警有特殊原因(如怀孕等)者得暂时转调内勤工作,授权各服务单位主官,视实际状况需要调整其勤务内容及工作项目,也不宜指派妊娠或哺乳期间的女性公务人员,于晚上10点至隔天早上6点的时间内工作。

她说,女警服外勤工作和男警一样,同样要深夜值勤,这样对怀孕女警来说负担太大,相较内勤处理业务,上下班正常比较能够得到保障,她呼吁单位主管安排勤务时应以员警的身体状况作为优先考量。

林燕祝还指有9位女警共同2个置物柜,没有备勤室,女警更衣须自行找空间,向主管反映竟回复「自行想办法」,令人非常生气。妊娠、哺乳、更衣室等都是女警的权利,警局未营造性别平等空间,市长是否要处理。

市长黄伟哲表示,硬体的硬体解决,软体的软体解决,态度的部分行政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