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桃园公司停播ELEVEN SPORTS频道 球迷收视权益受关注

▲南桃园公司将停止播送「ELEVEN SPORTS」频道议员彭俊豪球迷收视权益把关。(图/彭俊豪脸书提供)

记者杨淑媛/桃园报导

桃园市议员彭俊豪28日于市议会针对外传TBC计划在月底停播eleven运动频道提出质询指出,此意谓未来南桃园地区有线电视收视户,将无法透过电视直接收看职棒转播,看不到LAMIGO的比赛,对于南区广大的球迷来说,影响相当大。彭俊豪建请市府业者要求,在议约未有结果前,不得任意下架,另外也请NCC调处,希望维护球迷收视权益,共创双赢

针对近日南桃园有线电视公司(以下简称南桃园公司)以插播字幕播送将于3月30日将第98台「ELEVEN SPORTS」频道下架,市府新闻处长张惇涵表示,郑文灿市长已指示,为维护市民朋友收视权益,已责由新闻处于27日发函予南桃园公司,若相关行政程序未尽完备即迳予停止讯号播送,显有损及阅听大众权益之嫌,得依《有线广播电视法》规定裁处6万至300万元。该函亦同步函请国家通讯传播委员会(以下简称NCC),建请NCC依相关法规妥适处理,以维护消费者权益。

张惇涵说,首先,依据《有线广播电视法》第二十九条第一项授权订定之《有线广播电视系统经营者营运计划变更申请许可或报请备查办法》第二条第二项规定,南桃园公司若欲进行「ELEVEN SPORTS」频道移频、下架等异动行为,须报请NCC备查,南桃园公司总订户数共约25万户,占桃园市南桃园生活圈行政户数39万2,841户约63.6%,亦为本市大溪区、龙潭区中坜区、平镇区复兴区杨梅区、新屋区、观音区等8个行政区唯一有线电视系统经营者,若相关备查程序未尽完备即迳予停止讯号播送,显有损及阅听大众权益之嫌。

因此,已于3月27日发函要求南桃园公司除广告专用频道外,不得任意更换或全部部分停止播送任一频道,倘有损及本市市民阅听权益之情事,将依《有线广播电视法》第五十三条、第六十三条及《桃园市政府处理违反有线广播电视法案件裁罚基准》规定裁处6万至300万元。该函亦同步函请NCC应综合判断「市场竞争」、「消费者权益」、「公共利益」三个原则,妥适处理,以维护消费者权益。

张惇涵也强调,结合在地职业棒球球团Lamigo桃猿队,共同行销桃园城市意象、推广台湾棒球运动,落实职棒属地主义,是市府重要施政方针之一。而「ELEVEN SPORTS」自去(106)年3月开播以来,独家转播Lamigo桃猿队主场赛事,且Lamigo桃猿队主场就座落于南桃园生活圈之中坜区,南桃园生活圈的市民仅能透过南桃园公司「ELEVEN SPORTS」转播,才能收看Lamigo桃猿队主场赛事,若贸然未经NCC备查程序即下架「ELEVEN SPORTS」,将严重影响球迷与市民阅听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