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投男買槍付不出定金10萬 藍波刀砍死同學二審減刑

南投县洪姓男子在去年间委由庄姓、廖姓国中同学买枪,欲转卖枪支牟利,未料洪因付不出10万元定金,与庄男口角后,衍生肢体冲突,洪事后因二度与庄口角,持预藏蓝波刀砍杀庄6刀,庄伤重不治,一审认定洪涉犯杀人罪,判刑14年,二审今仍认定涉犯杀人罪,判刑度略减为13年6月、褫夺公权9年,可上诉。

判决指出,南投县洪姓男子与庄姓、廖姓男子是国中同学,去年5月间,洪因经济拮据,有意以30万元购买枪支后转卖,委由廖男洽询购枪管道,廖找上庄男后,庄要求洪在去年5月22日给付10万元定金,洪因无力给付,去年5月30日晚间,洪等人前往一家礼仪社协商购枪事宜。

洪等人在礼仪社协调买枪时,洪、庄二人口角、肢体冲突,洪之后被庄男载往南投县住处取购枪款,双方因故再起争执,洪拿出放在斜背包内、长约30公分的蓝波刀,砍杀庄男至少6刀,庄男因失血过多,倒卧在车旁血泊中,庄男经送医后急救无效身亡。

一审时洪男辩称,杀同学时因躁郁症有发作,当下只是想捅被害人几刀,「一抓狂什么都不管了」,一审依杀人罪,判洪14年徒刑、褫夺公权10年。

全案上诉台中高分院后,今天审结,仍认定洪涉犯杀人罪,但刑度略减为13年6月、褫夺公权9年,仍可上诉。

南投县洪姓男子去年持蓝波刀砍死国中同学,台中高分院今判他13年6月徒刑。图/本报资料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