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友买房!她「月付1万」帮缴房贷 网正反激战…神人5字破盲点:OO要合理

▲原PO男友买房子,她帮忙付房贷被朋友劝阻。(示意图/Pixabay)

网搜小组综合报导

一名网友脸书《爆怨公社》表示,她和男友交往多年,两人已经是同居关系。「最近他买了房,男友的名字购买,头期款是他妈妈支付」,原PO说,她不太记得房贷是几年,但目前是用最长的年数办房贷,每个月约缴2万5千元,但依男友月薪缴起来会很吃紧,所以她目前会帮忙出1万/月,话题意外引起热论

原PO说,她每个月帮忙出1万块,一开始是当自己在租屋,「但我身旁朋友全都觉得不太好,因为我完全挂不到房子的名字,因为他觉得我每个月也才出1万而已」,才忍不住PO文求助其他人的看法。

看到贴文后,不少网友也认为毕竟两人还只是男女朋友,不适合这样做,「等配偶栏的名字是妳,再来这样做,妳目前这样将来吃亏的人是妳」、「一万就快一半了欸,不多吗? 就算当房租一个人也太多了」、「不要那么傻……你们又没结婚,不用出钱」、「那不然换妳出头期,挂妳名好吗?又还没结婚,帮出什么」、「妳帮别人老公付房贷干嘛?男的是多没担当?要买就要自己扛,又还没有结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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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PO男友买房,房子名字也登记男友的。(示意图/资料照)

也有人认为,反正如果原PO也是要租房子,这样做也可以「如果妳目前需要租房子,那妳的租金也是这个价钱水平,但购屋后妳搬入同住,我是觉得没差」、「你租房子也要这价钱吧?不然自己搬出去住,就不用帮忙了」、「我觉得出5000当租房子差不多,出1万妳觉得不甘心,但妳也没出头款,让妳一起挂名人家也不甘愿啊,总而言之如果想这么多,最好都不要出也不要一起住」。

有网友则是建议「要不记帐要不用汇款留备注说明,真的走不下去想讨回对簿公堂才有记录」、「如果你们真的想结婚,先改成共同持有,再一起奋斗比较好,但我不反对你帮忙付钱,毕竟是住在一起,当成房租是可以的」、「你怕他不还你,1.签个合约吧!2.钱用汇的,不要拿现金。3.汇款单备注上写一下房贷用」、「看你用什么角度看。1.以你当作租屋付租金,2.请男友写借条给你,你付多少他欠多少」、「可以帮忙分担其他费用 ,但不是分担房贷」。

一位女网友的论点则是获得许多认同「当作自己缴租金、不要挂妳的名字的话可以呀!『但是金额合理』,请问妳自己找租房子的时候……租金加水电有1万这么高吗?有的话就给1万没关系,毕竟我们也住了。况且我们也没有多占人家便宜不是吗?如果只有5000,那我就会跟他说我在住的预算只能帮你负担5000,因为我也有点吃紧,如果你觉得5000太少那我只好搬出去了(因为我原本不需要花到这么多),毕竟妳本来就没有义务要帮他负担的,因为妳现况不是他老婆。只要我们没有给人家白吃白住,万一有天真的分手,双方也比较不会因为钱而有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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