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古迹前「献宝」露下体 法官说让人心理有阴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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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6月陈姓男子台北市著名古迹西本愿寺公园广场前,只用一块布巾遮蔽身体,见到人经过就掀开裸露下体,台北地方法院认为,他行为造成目击之民众心理不舒服、恐惧或阴影,依公然猥亵罪判处拘役30天,可易科罚金3万元,可上诉。

今年6月2日下午,台北市万华分局西门町派出所接获民众报案后,员警赶到现场,将陈男逮捕,检方起诉后,他矢口否认有何公然猥亵犯行,辩称并非刻意要暴露下体,是警察叫他掀开的等语

北院勘验现场相关照片及监视器录影翻拍画面,认定员警接获报案到场处理前,陈男已有将遮蔽身体之布巾对外掀开之公然猥亵行为,他的辩称属临讼卸责之词,不足采信。

法官表示,陈男曾因施用毒品案件被判刑11月确定,他出狱后不到1年又犯本案,他公然裸露下体为猥亵行为,造成目击之民众心理不舒服、恐惧或阴影,不顾公众场所他人感受之行为,甚为不该,判处拘役30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