逆子獲贈房竟換鎖趕生病父母出門 老父用不孝條款拿回房產

新竹县家中排行老幺的叶姓男子获父亲赠与房屋后,不但对生病的父母不闻不问,还换锁紧闭大门,不让两老返家。高龄98岁的叶父痛心疾首,动用「不孝条款」向法院诉请撤销赠与。心寒的是,叶父审理时过世,幺子叶男全家竟无1人出席葬礼。新竹地院最后判叶父撤销赠与有理,叶男需交出房屋,归叶父全体继承人共有。

判决书指出,叶家3个儿子1997年在叶父与叶母见证下签署分家协议书,房屋为兄弟3人共有,但幺子叶男在2001年8月以叶父「赠与」为由,将房屋移转登记于自己名下单独所有,其他兄弟皆不知情。

叶父与叶母2018年开始生病住院多次,叶男均不闻不问。2021年7月叶母就医回家时,叶男竟将大门换锁、上锁不让老母进门,只拿两堆衣服给她,经报警仍无法进入,叶母只好暂居山上工寮。

1个月后叶母因想返家与叶男争吵,致她手部受伤,叶男同年11月还叫计程车将老父、老母跟一袋行李载到另名儿子家丢包,将父母亲赶出已居住数十年的老家。

叶父控诉,叶男未尽扶养义务,他与妻子痛心之余,决定援引「不孝条款」诉请地院撤销赠与,要叶男归还房屋。叶母也表示,全案审理期间,叶父今年1月过世,但叶男全家竟无一人出席葬礼。

法官指出,民法第416条规定,受赠人对于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者,赠与人得撤销其赠与。叶男将门换锁、上锁,不让其母进门,又坐视高龄9旬叶父在外一年多即病亡,无法在自宅终老,显然叶男拒绝扶养双亲,证据明确。

法官认为,叶父诉请撤销赠与符合民法规定,请求叶男将房屋所有权人回复为叶父本人为有理由,惟因叶父已死亡,法官判决房屋应为叶父的全体继承人公同共有。

新竹县家中排行老幺的叶姓男子获父亲赠与房屋后,不但对生病的父母不闻不问,还换锁紧闭大门,不让两老返家。示意图/ingima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