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兄姊都走了!单身叔赠房产给侄子 竟能省下这笔税

遗赠取得房屋,免申报契税。(示意图/达志影像/shutterstock)

一位年迈叔叔未婚且无子女,其父母及手足也已不在人世,担心遗产无人继承,因此有意预立遗嘱,将名下房产遗赠给侄子。后续侄子取得叔叔遗赠的房屋时,需注意相关税负事项。

桃园市政府地方税务局说明,该名侄子取得叔叔遗赠的房屋属非契税条例第 2 条所称之不动产交易行为,(如买卖、承典、交换、赠与、分割或因占有而取得所有权),因此侄子无需办理契税申报移转及缴纳契税。

尽管遗赠房屋免征契税,但若叔叔生前有欠缴房屋税,侄子在办理移转登记前须先缴清欠款。

税局提醒,如遗赠财产中包含土地,遗嘱执行人或遗产管理人应会同侄子共同向土地所在地的地方税稽征机关申报土地增值税。取得土地增值税免税证明书后,侄子方可前往地政机关办理所有权移转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