逆子拿潤滑油噴母親頭再點火燃燒 他獲家人原諒...判關2年10月定讞

桃园市黄姓男子前年吸食安非他命后,拿润滑油喷洒母亲头部,再拿打火机引燃,幸好母亲自行将火拍熄,没有危及生命,但左侧毛发都被烧焦,最高法院依重伤直系血亲尊亲属未遂罪判刑2年10月定谳。

黄2022年9月11日晚间6时许,在位于桃园市八德区住处,吸食安非他命后,拿润滑油喷洒母亲头部,再拿打火机点火燃烧,母亲头部着火,但黄仍不罢手,欲再喷洒润滑油、点火时,被胞弟及时制止,而母亲也自行拍熄火势。

桃园地方法院一审依重伤直系血亲尊亲属未遂罪判刑3年4月,案件上诉,台湾高等法院二审认定他犯案前虽有施用毒品,但经鉴定、勘验警方密录器画面、警询内容等,认为黄的精神状况、辨识控制能力未降低,不适用刑法减刑条件。

二审考量黄上诉后坦承犯行,并取得家人的原谅,认为他的犯后态度已有正向改变,并非无悔悟之心,因此减为2年10月徒刑。案件上诉,最高法院认为判决认事用法、量刑均无违误,驳回上诉,全案定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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