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满交新欢火烧前男友!判5年6月定谳 狠女称:想吓他

监视器拍下女子汽油画面

社会中心综合报导

又一恐怖情人高雄一名沈姓女子前年(2014)因为不满陈姓男子提分手,并且另结新欢,竟然到加油站买4公升汽油,并到他与新女友住处纵火,造成陈男全身47%二至三度烧伤,一度有生命危险,最高法院日前判决她5年6个月的有期徒刑,全案定谳。

判决书指出,沈女因不满和陈男分手、又马上交新女友,竟然在前年7月,到加油站买4公升汽油,并到对方湖内信义路租屋处,听到2人在卧室的欢笑声,一怒之下在门口泼汽油,又到客厅神明桌拿打火机点燃,陈男扑火过程中全身47%二至三度烧伤,并住加护病房36天抢救,自己也被烧伤。

分院审理时,沈女坦承有纵火,「但我只是想吓他们,并没有想要杀人。」不过法官考量,当时她在惟一的出入口纵火,让陈男住院36天抢救,一度有生命危险,虽已经赔偿,仍依照杀人未遂罪判决5年6个月,全案经过最高法院驳回上诉后,全案定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