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委会预告修正陆域淡水鱼保育名录 溪流细鲫等6种1属入列

溪流细鲫(Aphyocypris amnis)。(周铭泰提供)

农委会日前预告修正陆域保育类野生动物名录,预计将溪流细鲫(Aphyocypris amnis)等6种1属之淡水鱼类新增列为保育类野生动物,民众如有相关修正意见,应于预告期限2023年3月17日前提出。

农委会依「野生动物保育法」第四条第二项规定,于2019年1月9日修正陆域保育类野生动物名录,也因应国内外环境生态改变及野生动物资源变动,并配合现行鱼类分类系统及物种学名与中文名称更动,爰拟具「陆域保育类野生 动物名录」第5点修正。

本次新增入列之保育类物种为溪流细鲫(Aphyocypris amnis)、陈氏鳅𬶍(Gobiobotia cheni)、中间鳅𬶍(Gobiobotia intermedia)、砂栖瓢眼𫚥虎(Sicyopus auxilimentus)、尾鳞锐齿𫚥虎(Smilosicyopus leprurus)、明仁枝牙𫚥虎(Stiphodon imperiorientis)及韧𫚥虎属(Lentipes)等共6种1属之淡水鱼类。

农委会林务局指出,为因应国内外生态环境改变及野生动物资源变动,会动态调整「陆域保育类野生动物名录」,以反映野生动物资源真实情况并务实保育,本次预告修正内容主要针对该名录第5点有关「陆域(含淡水域)鱼类」部分,将6种1属原为一般类之淡水鱼类调整为保育类野生动物。

以台湾特有种溪流细鲫为例,目前发现仅局限分布于南投县某溪流上游不到200公尺河段,成鱼可能只有100至200尾,因而评估列为濒临绝种野生动物;而本次有3种1属𫚥虎将被列为保育类,主因是𫚥虎栖息的独立水系受河川整治、兴建固床工或拦沙坝等而改变原栖地型态,导致可利用之河道与栖地缩减,难以洄游。

此外,有些鱼种具有观赏价值,民间商业采捕压力大,使族群数量日渐稀少,因此有必要列为保育类限制捕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