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委会预告修正两岸条例 承认两岸同性婚姻
陆委会预告修正两岸条例 承认两岸同性婚姻(示意图/shutterstock)
台湾已于2019年通过同性婚姻合法化,但两岸同性伴侣受两岸条例等限制,仍无法在台成立正式婚姻关系。对于两岸同性伴侣在台婚姻登记问题,陆委会近日预告修正《两岸人民关系条例》,表示两岸条例准用涉民法后,将使我国人与陆籍之同性伴侣法律适用结果趋同,避免产生对境外同性伴侣歧视性之对待。
陆委会今日晚间发出新闻稿表示,两岸条例民事章选法规定迄今已近30年未全面检讨修正,随着全球化趋势,两岸条例民事章选法规定,已不足因应当前时空环境及实务需求。
陆委会说,鉴于两岸条例第41条至第62条民事章之选法规定,于81年立法时参考涉民法的规定,逐一在两岸条例明定对应条文,但涉民法已于99年大幅修正,造成涉外及涉陆的民事事件选法差异日趋扩大,已影响司法审判实务适用法律困扰,更影响国人处理民事私法关系的复杂性。
对此,陆委会近日预告两岸条例修正草案,除强化性别平权与儿童权利保护外,并增加社会新型态商务交易法律关系的选法规定,如智慧财产权、商品制造人等特殊侵权责任。
其中有关两岸同性伴侣在台婚姻登记问题,陆委会表示,考量涉民法已因应司法院释字第748号解释及其施行法修正,两岸条例准用涉民法后,将使我国人与境外不承认同婚国家(或中国大陆籍)之同性伴侣法律适用结果趋同,避免产生对境外同性伴侣歧视性的对待。
陆委会表示,至于国人最关切的两岸人员往来安全管理问题,基于国安考量,移民署会依法进行面谈严格查核,把关杜绝跨境假结婚影响台湾社会安全与安定。
陆委会称,有关两岸同性伴侣的入境事由、面谈程序及其他强化管理事项,后续所涉及的相关法令及行政配套措施,政府各有关机关已召开多次会议研商,请国人及社会安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