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板开放跨国同性婚姻却排除两岸? 陆委会解释是这原因
内政部决定开放跨国同性婚姻,但排除中国大陆的同性伴侣。(本报资料照片)
内政部19日拍板开放跨国同性婚姻,唯独排除中国大陆的同性伴侣。陆委会20日回应表示,目前两岸婚姻须先于大陆结婚再于台湾办理相关程序,如仅例外同意两岸同性婚可在台结婚并迳行登记,将对两岸异性婚造成不合理之差别待遇;陆委会将持续会同各相关机关,在取得国人支持与社会共识之前提下,妥适处理两岸同婚议题。
陆委会透过书面表示,考量两岸关系及情势之特殊性,两岸条例对于中国大陆人士来台及取得台湾身份均有相关规定。目前两岸婚姻须先于中国大陆结婚,经移民署许可来台团聚并于我国境线上完成面谈,确认婚姻真实性后,陆籍配偶始得进入台湾再依相关规定办理结婚登记等程序。
陆委会指出,两岸人员往来频密,以疫前为例,经移民署许可依各种事由合法入境台湾之中国大陆人士每年均超过数百万人次以上。如许可已入境台湾之中国大陆人士可在国内结婚并迳行登记,即便每年只有百分之一的案例,逐年累积的结果也将对台湾整体政治、社会、环境及人口结构产生相当影响。
陆委会接着强调,如仅例外同意两岸同性婚可在台结婚及登记,则将对两岸异性婚造成不合理之差别待遇。鉴于中国大陆人士取得台湾身分须考量之因素复杂而敏感,现行法规就两岸婚姻程序之规定,系为确保台湾整体利益所采行之必要措施。
陆委会最后说,陆委会为保障跨境同性伴侣权益,前配合涉民法之修正拟具两岸条例民事章修正草案,惟忧心国家安全、我同性伴侣之权益无法受到中国大陆法律平等保障等问题,引发社会各界重大关切,国人意见极度分歧。且跨境同性伴侣因成立永久性结合关系所衍生之收养、继承、财产等法律关系,仍须有完整法律配套方能因应。陆委会将持续会同各相关机关,在取得国人支持与社会共识之前提下,妥适处理两岸同婚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