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岸同婚、跨国同婚等议题 法部:逐步解决

被问到两岸同婚问题,是否也要修法规范,蔡清祥说,还有很多问题都可以讨论,但现在迫切的就是在时间限制内,如期完成修法,两岸同婚,还要问主管机关。

政院提出同婚专法,后续掀开一连串修法配套,但对于两岸同婚、跨国同婚、同性伴侣能否合并报税、借精借卵生子法案都未明定,法务部表示,跨国婚姻涉及涉外民事法律适用法;借精借卵生子规范在人工生殖法中;合并报税则在所得税法范围内,同性伴侣在这些议题的权利义务,将由主管机关依照专法讨论研商。蔡清祥被问到相关问题一再表示,「要解决的问题太多了,第一阶段把大法官解释意涵先做处理」,法律是要逐步的,踏出第一步后,遇到问题再逐步解决。

蔡清祥并说,专法并未考虑所有的状况,而是先以回应公投结果和大法官解释为主,共同收养涉及的问题太复杂,目前暂时不考虑。

蔡清祥也坦言,现实情况的问题很多,许多部份需要克服,第一阶段先提出专法,后续若有需要的话也不排除再次修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