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岸同婚露曙光? 陆委会官员浇冷水:仍须跨部会研议

两岸同婚露曙光?陆委会官员浇冷水:仍须跨部会研议。(达志影像)

两岸同婚迟迟未见曙光。上周四(8月8日)台北高等行政法院针对已在美国结婚的两岸同志伴侣Ryan、Righ做出判决,判决Righ一部胜诉,移民署应依判决结果对Righ进行结婚面谈。但是陆委会发言人梁文杰今天在例行记者会中回应,政府各部门仍须进行跨部会协商,有进一步结果,将会向各界公布。

两岸同志伴侣Ryan、Righ 2019年在美国登记结婚后,陆籍配偶Righ于隔年申请来台团聚,但移民署拒绝依法进行结婚面谈而受阻。台湾伴侣权益推动联盟为此组成义务律师团协助提起诉愿、诉讼,北高行8日判决Righ一部胜诉,明确指出「移民署应依判决结果对Righ进行结婚面谈」,这让当事人与其他面临相同状况的两岸同志伴侣倍感振奋,认为看到一丝曙光。

陆委会今天举行例行记者会,本报记者提问,「陆委会怎么看北高行的判决结果?会同意在第三国结婚的台陆同志伴侣申请来台团聚、办理结婚手续吗?」

发言人梁文杰回复,「我们已经看到判决内容,相关的诉讼案件其实不只这一件,政府目前各部门会就后续事宜来进行研商,希望能够整合出一个方向,有进一步结果的话,会向各界公布。」

本报记者追问,「目前两岸同婚困境,其实说穿了,就是结婚面谈程序的问题。陆委会早在民国109年就曾函释指出,在既有的《台湾地区与大陆地区人民关系条例》上,台陆同性伴侣结合已有法制基础,所欠缺的只是结婚面谈配套制定。现在北高行的判决已经出来,直指『移民署应依判决结果对陆籍伴侣(Righ)进行结婚面谈』,不知道政府还需要研商的环节在哪里?」

梁文杰表示,本案当事人已经在美国结婚,有美国的结婚证书,目前在台湾的法院里还有好几起同样状况的诉讼正在进行。

梁文杰表示,「这是一审判决,所以对政府机关来讲,必须尊重法院的意见,但是目前有多起类似的诉讼案件,我们也知道此事在社会上会引起争议,所以我们目前正在进行研商,看看能不能够有一个比较明确的方向,有进一步的结果就会公布。」

北高行的判决8日出炉后,不少两岸同志伴侣乐观认为,这为目前仍卡关的两岸同婚暂时找到解套办法:两岸同性伴侣可到第三国(例如美国)先结婚,然后比照异性恋婚姻,在第三国的台湾代表处进行面谈,取得团聚签证后,即可赴台完成结婚手续。但依照梁文杰的说法,事实上没有这么乐观,两岸同志伴侣还得再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