赴陆任教被请辞挨批「政治干预学术」 陆委会回应:事件涉及两岸条例

陆委会主委陈明通。(图/记者屠惠刚摄)

记者柯振中魏有德台北报导

中研院日前指出,在大陆担任大学教师的人,8月起不可兼任中研院的研究人员,让国民党立委质疑「陆委会、教育部判断标准不同」。对此,陆委会则回应,国人前往大陆任职,牵涉到两岸条例第33条的适用问题,是否有违反该条文,要从任职者所担任的「组织」、「职务属性来判断,并没有「陆委会与教育部立场歧异」的状况

陆委会表示,国人前往大陆任教,牵涉到两岸条例第33条的相关问题,与中共政治代理人相关立法并没有关系,「关于中共政治代理人相关修法草案究应采取登记制、禁止制或揭露制,目前尚无定论政府仍在持续听取学者专家社会各界的意见,未来将待社会意见整合及共识建立后,再作更周延妥适的立法。」

陈学圣质疑,研究员赴陆任教「被请辞」是政治干预学术。(图/翻摄陈学圣脸书直播影片

陆委会对于「政治干预学术-陆委会开出中共代理人第一枪」提出3点澄清,分别是:

一、依本会93年3月1日公告中国大陆党校党务系统,各军事院校为军事系统,国务院及各部委、各级人民政府所属学校,均为政务系统。至于担任何种职务构成违反两岸条例第33条规定须依个案具体事证,判断是否属名誉性、非常态性、兼任性、学术性及有无固定薪资等标准,并衡量是否涉及禁止公告三原则而定。

二、有关国人担任中国大陆党校、军校以外一般学校的单纯教职,本会及教育部等相关机关已多次讨论,基于维护国家安全并兼顾学术自由及工作权之立场,多数机关目前研议认为尚不违反规定,但尚未经正式会商确认,故亦未对外公开说明。

三、有关国人赴陆任职个案认定,由各该主管机关为之,针对实务个案,本会均会同各该主管机关以一致标准依法行政,并持续检讨相关政策,以期兼顾国家安全、学术自由及人民工作权保障。有关指称「陆委会与教育部立场歧异」一节,容有误解,特予澄清。

陆委会最后强调,中研院、各大学的研究人员聘任资格由各自的人事处来判定,并没有涵盖在两岸条例的适用范围内,各机关选聘人员的标准,都有各自的学术考量外界应该予以尊重。

▼陆委会回应,各学术机关选聘人员各自有标准,外界该给予尊重,图为主委陈明通。(图/记者蔡绍坚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