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大生遭继兄性侵隐忍13年 看到吕秋远脸书终于勇敢提告

▲女大生遭继兄性侵,担心说出会造成家庭剧变,隐忍长达13年,直到看见律师吕秋远的文章...(示意图/CFP)

记者柯沛辰/综合报导

云林一名女大生多年前遭同父异母的继兄性侵,心想家丑不外扬,隐忍长达13年,直到看见律师吕秋远在脸书鼓励性侵被害人勇敢发声,才鼓起勇气提出告诉。云林地院一审依强制性交罪判处4年9个月徒刑,继兄不服上诉,台南高分院审理后认为一审认事用法及量刑均无不当,于本月驳回上诉。

根据判决书,女子指出,她案发时还在读大学,寒暑假会回云林老家居住,跟继兄关系互动不好也不坏,很少聊天。不过,最令她厌恶的是,继兄酒后都会说一些很奇怪的话,一直把话题带到性事方面,例如问她有没有性幻想,甚至炫耀曾跟妈妈发生过关系。另外,继兄酒后常常粗鲁骂脏话,有时还会威吓身边小弟跟朋友。

女子回忆,案发当天,继兄酒后从2楼房间门口喊她名字,说有事要跟她讲,她没有多想,直接走到对方房门口,怎料却被直接拉进房内、压在床上。当下她惊骇质问「你要干嘛」,过程中不停反抗,但仍遭继兄性侵得逞。

隔天,女子身心受创离家出走。继母追问得知后,气愤斥责儿子,而男方也下跪承认此事,承诺未来不会再犯。之后,女子休学长达一年,不希望任何人知道此事,也认为家丑不可外扬,多年来一直隐忍,将此事埋在心中,直到在脸书看到吕秋远发文鼓励性侵受害者发声,她才终于在2022年报案。

继兄则辩称,双方曾互诉好感,是合意发生性行为,否则女方为何会继续和他同住一屋檐下,甚至经常见面、同桌吃饭?再者,如果女方真的厌恶、害怕男方,案发当晚又为何会敢走向男方房间?显然与常情不符。

对此,心理师证称,女子起初晤谈时不太愿意提到「哥哥」一词,甚至无法谈下去,只能使用代称,直到经过多次晤谈,才稍微能谈到被性侵的事,但情绪上仍是淡漠、解离的状态,随着咨商关系逐渐稳固,到后来有比较多生气、难过、不谅解的情绪,这是创伤个案比较常见的反应。

法官审理时指出,被害女子当时有男友,离家出走就是住到男友台北的住处,若是两情相悦发生关系,当时又为何要离家出走?何况母亲也证称兄妹俩不会太亲密,也无肢体接触。其次,如果是合意性交,被害女子为何要告诉母亲?被告又为何要「保证」不会再犯?因此被告说法不足采信。

法官认为,尽管被害女子事后仍出席被告在场的家庭聚餐,但性侵受害人在受害后的反应本就不一,尤其是「熟识者性侵」的类型中,被害人可能一时之间不知所措,未能机敏应变,或顾虑到其他因素,和加害人表面上维持一如往常的关系,相关学理实证研究已汗牛充栋,若强调被害人与加害人之相处状况,据以质疑被害人不合理处,无异自陷于「完美被害人」的迷思中。

台南高分院合议庭认为,基于上述种种,一审依强制性交罪判处4年9月,认事用法及量刑均无不当,应予维持,然被告上诉否认犯罪,并以前开情词指摘原判决不当,并无理由,因此于本月11日驳回。全案仍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