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高中生「第一次想留到结婚」 色男炫富骗上勾:怀孕就娶妳

高中妹自认外在条件不佳而缺乏自信,以为遇到真心爱他的男人,不料惨遭指侵。(示意图/123RF)

记者孙于珊/台北报导

一名傅姓成年男子在网上认识了17岁高中妹小晴化名),为了得到小晴肉体,他一再炫耀家境富裕、条件良好又积极表达想跟小晴交往,让涉世未深又对爱情怀抱憧憬的小晴,误认傅男是真心喜欢自己,不料小晴赴约见面时惨遭指侵等粗暴对待。台北地院审结,依强制性交罪判傅男3年4月徒刑,可上诉。

判决指出,傅男于2016年8月间透过交友软体「BEETALK」认识小晴,2人聊天不到1个月,就相约见面,傅男骑机车将小晴载到他位于台北市住处,2人在房间内独处时,傅男突然徒手拍打小晴胸部,小晴吓到把手护住胸部阻挡,并以肢体语言表达不愿意傅男触摸胸部后,傅男不听,继续伸手至小晴衣服内,一边抚摸其胸部,一边在她脖子上种草莓,然后慢慢抚摸到小晴下体,并强行将手指插入小晴阴道内,甚至将小晴衣、裤都褪去,傅男自己也脱掉裤子,正面贴在小晴身体背面。

小晴吓得甩开躲进厕所内,双方顶着厕所门扇对峙、争执,之后小晴因过度换气症候群发作,傅男见状才停止,小晴便伺机逃离傅男住处。

▲高中妹到男方住处后,遭对方种草莓、摸胸、摸下体等强暴行为。(示意图/免费图库pixabay)

法院审理时,傅男表示,他有亲吻小晴脖子、抚摸小晴下体及碰触小晴胸部,但矢口否认有何强制性交犯行,辩称他是无意间碰触小晴胸部,并无强脱小晴衣物,也没有用手指插入小晴阴道内等情事,只是隔着裤子抚摸小晴下体,一切行为并没有违反小晴意愿

但傅男自承,他有向小晴说过「台湾平均16岁的男女生就破处女」、「妳不跟我做爱是老古板的想法」、「做爱时,什么都不要想,配合我就好」、「如果怀孕的话,等妳满18岁就可以娶妳」,目的就是要让小晴安心,跟他发生关系。

而小晴与傅男见面前的对话内容指出,傅男明知小晴仅17岁,还回称「很好啊」、「坚持半年就可以怀孕然后结婚了」,还曾向小晴说,「妳可以对我性欲强吗?」还举例,「就只对我骚啊,会主动跟我说想打炮」等语;小晴则回说,「可是我第一次会留到结婚当天,我还有自己的未来要走,而不是才高中毕业立即被婚姻绑住,我总不可以什么都依你」。

▲高中妹事发后,身心受到极大损害,不仅觉得自己很脏,还有自残倾向。(示意图/Pixabay)

事发后,小晴还传简讯给傅男道歉,并希望与傅男有更多相处与沟通,「接吻可以,但是其他的严厉要求我无法接受」、「我知道你性欲强,但是也不一定要做那件事」、「昨天的事情就当作没发生过吧!我会忘掉一切也不再爱任何一个人,因为累了,谢谢你让我关上心房」等,但傅男却凶狠地回她说,「一天就被妳毁了」、「闭嘴」、「我他X很忙」、「吵三X」等语。

法官审酌小晴是哭着诉说案发经过,从对话纪录来看,也认为小晴个性保守、洁身自爱,无理由要自毁清誉虚构遭受性侵等情节,加上案发后,小晴患有重忧郁症,并有自杀倾向,属明显「创伤后压力症候群」的症状,还曾在咨商时说过,「因为发生那一件事情,觉得自己很脏,想大学后跟家人不要连络」,因此认定小晴确实惨遭「约会强暴」,依傅男故意对少年犯强制性交罪,判有期徒刑3年4月。

▼法官依傅男故意对少年犯强制性交罪,判3年4月徒刑。(示意图/记者黄克翔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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