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口「托付宝」买基金惹议!胡亦嘉现身金管会说明 违法最重可撤照

街口集团执行长胡亦嘉。(图/记者汤兴汉摄)

记者纪佳妘/台北报导

街口金融科技公司「托付宝」广告,打出保证收益1.5%,踩到金管会红线,不过街口金融公司并非是金融业,因此有规避监理问题。金管会证期局今(7)日表示,街口集团执行长胡亦嘉下午已拜会金管会,承诺未来业务都会在适法的情况下进行。

近日街口托付宝广告提及,使用者在街口投信进行基金申赎服务,所有金流服务委由电子支付机构提供,宣称可享有1.5%年化收益率,引发金管会关切,特别派人前往街口投信调查,不过胡亦嘉为保护街口投信员工,宣布暂代街口投信代理董事长,再度引起各界关注。

金管会证期局表示,经昨天调查街口投信所经理的基金,尚未经金管会同意得与电子支付机构合作办理投资人透过电子支付帐户申赎基金的业务,在街口投信未经金管会同意修正基金信托契约前,街口支付尚不得办理相关基金的代理收付业务。

证期局指出,昨天到街口投信调查,主要是访谈相关人员,以及宣导法规上的问题,而今天胡亦嘉有来金管会拜会,也与他说明从事相关业务的风险和疑虑,建议未来若有创新业务可采取监理沙盒或申请试办等方式,胡亦嘉也承诺未来业务将会在适法的情况下进行。

不过,托付宝广告并非由街口投信办理,而是街口金融科技公司进行,外界关注是否有违法疑虑。证期局对此强调,街口金融科技公司所推出的「托付宝」,是街口投信的合作厂商,但只要与投信合作共同推出广告、促销活动营业活动,也要符合证券投资信托事业管理规则第19、22条,若违法相关规定,金管会可依投信法第102、103、104条予以处分,最重可对街口投信撤照,不排除停止部分业务、撤换负责人等处分。

至于胡亦嘉担任街口投信代理董事长一事,证期局说,这起人事案尚未召开董事会,也未上报到金管会审核。因此,投信的董事长与总经理都需经过审查,所以仍要等街口投信将人事案报给金管会审核后,才可判断他的专业资格与适格性,最后予以准驳。

另外依证券投资信托事业管理规则规定,投信事业不得约定或提供特定利益对价或负担损失促销基金,以及从事广告等促销活动,不得有直接或间接提供保证收益的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