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会质疑街口托付宝有违反法规 暂停收受投资人申购

金管会主委邱淑贞。(图/记者纪佳妘摄)

记者纪佳妘/台北报导

街口集团为「托付宝」再度杠上金管会,引起外界高度关注。金管会今(23)日表示,金融业者或与金融科技业者合作,要做到「负责任创新」,而这次透过托付宝连结有违反法规的疑虑,因此暂时请提供的业者不能收受托付宝的申购。

金管会副主委邱淑贞表示,金融商品交易复杂且多层次,任何以切割方式,让投资人不清楚或投资人保护有断点,金管会会从整体观察交易流程,检视有无揭露清楚及符合法规,达到保障投资人权益目的

金管会强调,对科技创新表示欢迎,但金融监理希望金融业者或与金融科技业者合作,要做到「负责任创新」,并提出3大说明,首先是不能保证收益误导投资人;第二,金融机构对合作的对象要作尽职调查及了解;第三,金融监理为保护投资人是从总体流程、经济实质作监理。

街口托付宝提供预期收益率1.2%至2.5%,吸引民众投入资金,并提供基金赎回即时付款功能。不过,邱淑贞指出,该服务仍存在4大疑虑,第一为投资人是否知悉赎回款项系由街口金科垫款(即投资人向街口金科的借贷款项)。

第二,街口金科是否有足够资金能因应大量赎回;第三,当基金净值低于新台币6元时,得公告并通知使用者终止托付宝服务等;第四,投资人的交易资料会在街口金科,街口金科如何做到投资人资料的保护,该金融商品的提供者,有责任也有有义务主管机关及投资人充分说明。

基金投资人投资要有风险意识,街口托付宝服务内容对透过电子支付平台投资基金仅强调预期收益率,有误导消费者之虞,金管会希望提供基金商品的机构,持绩提醒投资人的风险意识,以健全基金市场发展

金管会证期副局长蔡丽玲指出,就整个托付宝来看,这次涉及到间接保证收益从事促销,约定提供特定利益对价,托付宝是整个商品设计问题,不只是行销方式,尽管基金本身没有问题,但透过托付宝连结有违反法规的疑虑,且保管银行已不收受电支来的申购款项,暂时请提供的业者不能收受托付宝的申购。

蔡丽玲也提及,保管银行有监督基金运作的义务,而保管银行(彰银)经评估适法性后有疑虑,因此已经拒收资金,投资人收购交易就无法成立,该笔款项也会退还给客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