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支申报草案 遭疑违反个资法
《电子支付机构提供税捐稽征机关与海关身分资料及必要交易纪录管理办法》草案正预告中,明定税捐机关可以向电支业者搜集消费者个资,立委曾铭宗表示,这恐违反《个资法》。政大财政系教授陈国梁指出,劳务等消费境外电商已有登记申报相关办法,建议可以类似规范管理,让法令有一致性。
新制引发民众质疑侵犯隐私、违反《个资法》,曾铭宗指出,虽然《个资法》有规范,符合公共利益可以排除在外,但符合公共利益要到什么程度?如何认定?都须财政部仔细厘清。
曾铭宗指出,电商交易多已采实名制,不论金流、资讯流、物流等都会留下轨迹,税捐机构有疑问,不论是为了防洗钱、侦办刑案或是有重大逃漏税之虞都可以查出来。
曾铭宗表示,民众用钞票进行交易,只会留下交易时间、金额、交易物品,但如果是透过电支,连名字、电话、身分证字号等多项资料都要上传,若无异常,税捐单位要这么细的资料做什么?他认为,这项制度应当符合比例原则,真有逃漏税等疑虑再申报。
陈国梁认为,财政部会推出这项政策,因为许多网友购物的平台在海外,网友本身就是进口人,为掌握购物资讯查税,才会修这项规范。
但他直言,一般税制区分为直接税如财产税等,会与个人资料做连结;而消费税属间接税,到商店买东西应不需要个资,像是消费者到超商购物,留下的是几点几分,有交易物品资料,但不需知道谁交易这笔财货。他建议,可比照现有境外电商申报机制处理,减少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