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的加税大计--以多次剥皮取代一次割肉

笔者近来大部分的文章都在谈税的问题。倒并不是对租税情有独钟,而是逐渐觉察到台湾社会的许多问题,都与扭曲的税制息息相关。而随着国家财政日益恶化,政府加税的动机也愈来愈强,手段也益发精巧,但加税的目标却始终不变:把税加在辛勤工作者与一般人民身上,让不劳而获者与财团土豪低税甚至免税。之前的「一边增补充保费,一边降遗赠税」是一例,财政部准备多时的「调升加值营业税」又是一例。

如果您以为营业税是「公司缴的税」,对一般人的影响轻微,那正是政客希望你想的。

台湾的加值营业税在许多国家叫做消费税,是针对最终消费者所课的税,不是针对企业课的税。政府调高营业税率,企业不但可以涨价,把营业税转嫁到消费者身上,这种转嫁行为,甚至受到法律保障。大法官第 688 号解释就说了:「依营业税之制度精神,营业税系对买受货物或勞务之人,借由消费所表彰之租税负担能力课征税捐,稽征技术上虽以营业人为纳税义务人,但经由后续之交易转嫁于最终之买受人,亦即由消费者负担。是以营业人转嫁营业税额之权益应予适当保护,以符合营业税系属消费税之立法意旨体系正义。」

看到没有?政府调高营业税,企业叫消费者负担,是「立法意旨」「制度精神」甚至是「体系正义」!政客要加营业税时会不会告诉你这些?当然不会!

也许会有人质疑:法律上虽赋予企业转嫁营业税给消费者的权利,但消费者可以不买单呀!没错,这就牵涉到营业税的另外一个缺点:愈是生活日用品(如卫生纸),需求弹性愈低,营业税就愈容易转嫁由消费者负担。反而是可买可不买的奢侈品商家怕影响买气,比较愿意与消费者分担。结果就是:营业税对穷人影响最大,因为穷人的日用品花费,占其收入与财富的比例较大,而对富人的影响反倒比较小,这就是营业税「劫贫济富」的「累退税」性质。

所以大老板们每次谈到加税,异口同声的答案都是「宁可加营业税!」你真以为他们佛心来着,改行开起慈善事业来了?

营业税虽然缺点这么多,但在政客心中,却可是加税的上上之选。为什么?因为加营业税在政治上容易操作。营业税是政府躲在企业背后向消费者收税(这叫做间接税)。政府在加税时只要装模作样一番,成立个物价督导小组,指天誓地说会对非法乱涨价的商家严罚(请注意这「乱」与「非法」用字的巧妙之处),人民很容易就忘了政府是对自己收税,不是对企业收税。间接税可以让政府大玩心理游戏,转移民众焦点,向来是政客的最爱。

此外,营业税是将税收分摊到各种消费当中,化有形为无形,以多次剥皮取代一次割肉,让人民感觉仿佛没那么痛。但实际上呢?剥下的肉更多。举例来说,报载「营业税调高1%,税收预计可以增加600亿左右,但物价上涨0.44%。」根据主计处家庭收支调查来换算,对一个新北市家庭而言,每年平均就必须多支出三四千元给政府。但今天如果是改加地价税呢?同样600亿的税收,等于地价税加不到一倍,绝大多数新北市的自住户,增加的负担不会超过一千元。可以对大部分家庭加不到一千元的税,却拐弯抹角地想收三四千元,而且总税收还不会因此增加,你就知道政客们心眼有多坏。

许多官员并不是不知道这些,政务委员薛琦提到加税时就谈到:「台湾的房地产持有成本低得不像话。」「仁爱路豪宅帝宝,屋主要缴的地价税竟比管理费还低,非常不合理;由于房地产税率偏低,税基也减少,让房地产炒作空间大增。」「加税有这么难吗?这是必须严肃面对的议题。」但财政部按照往例,对提高地价税照样充耳不闻,尽可能冷处理。九月二号甚至还发布新闻稿,表面上是否认要加税治水,实际内容几乎是「我爱营业税」的真情告白。摘录一段新闻稿如下:

日本与我国同居世界最低税率国家,惟该国为解决财政问题,预定自明(103)年4月将消费税率由5%调升至8%,后(104)年10月再调升至10%....」

这段文字机锋处处:首先,第一句刻意用「国家」两字排除了「零营业税」的香港。却不提日本的不动产持有实质税率,是台湾的五到六倍。如果台湾的不动产持有税率跟日本一样,不但不用加营业税图那区区600亿,政府明年2100亿的财政赤字还会立刻消失,多出来的财政盈余,甚至够让全国每人每年领一万五的大红包

政府当初给富人减遗赠税营所税,就把香港拿出来讲,现在要对一般百姓加税,就把香港丢一边,改提日本,却对日本的不动产税却视而不见。官字两个口,要给富人减税,要剥人民的皮,要恶搞国家税制与财政,什么理由都说得出口。

●作者牧,美国麻塞诸塞州,博,任教于某大学。以上言论不代表本报立场。ET论坛欢迎更多声音与讨论,来稿请寄editor@ettoday.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