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韩名案「梨泰院杀人事件」 凶手派特森判刑20年
▲去年9月23日,「梨泰院杀人事件」主嫌派特森(中)被引渡回到南韩受审时的画面。(图/达志影像/美联社)
19年前轰动一时的「梨泰院杀人事件」,现年36岁的美籍被告派特森(Arthur Patterson)29日被首尔法院裁定杀人罪名成立,判刑20年。他可以在一周内提出上诉。
此案发生在1997年,首尔梨泰院地区的一名大学生赵重弼(Cho Joong-pil,译音)被人发现陈尸在一家快餐店的洗手间,身上有多处刀伤。
警方其后逮捕涉案的派特森和他的朋友、身分同样是美国公民的爱德华․李(Edward Lee)。派特森与李互咬对方才是凶手。后来,李被判无期徒刑。派特森因为将凶刀丢弃在水沟,因灭证及藏械罪判刑18个月,但之后因南韩政府大赦而获释。
1999年南韩当局重启调查此案时,派特森已返回美国。当局之后因证据不足,改判爱德华․李无罪。2011年,南韩检方发现新事证,正式以谋杀罪名起诉派特森。去年9月,派特森从美国被引渡回南韩受审。首尔中区法院周五对此案宣判,法官认派特森理应被判无期徒刑,但考虑到案发时他尚未成年,改为判刑20年。
派特森的父亲当时是驻韩美军人员,让该案在当年轰动一时,其后被拍成同名电影《梨泰院杀人事件》,由张根硕主演。
▲真实事件改编的电影《梨泰院杀人事件》。(图/达志影像/美联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