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同学想借2万原因曝 他称「可用身体分两次还」竟开进摩铁26分钟

小花证称,「他马上将我拉住,我挣脱不了。」(示意图/翻摄免费图库123RF)

记者陈俊宏综合报导

台南一名女子小花(化名)想向曾是大学同学朱姓男子借2万元,表明经济状况不佳暂时无法还款,且可能得等到隔年才能还钱。但朱表示,若无法还钱,可用身体来还,随后竟开进汽车旅馆,待了26分钟才离开。法官依强制罪判朱4月徒刑,得易科罚金,且缓刑2年。

判决指出,2019年3月某日中午,朱男和小花相约在校门口附近见面,他开车前来载她随意行驶。她证称,「他问我为何缺钱,我说我有贷款要缴。我们有聊天,后来他就在车上说,2万元可以用身体分两次还。我说我不要,讲了之后他就一直重复那个要求。」

未料,朱男为试探小花是否愿意与他发生性行为,下午2时8分开进汽车旅馆301号房间车库内。他见对方立即开车门想离开,觉得才刚进入摩铁女生立刻离开有失他的面子,就拉下车内铁卷门,以右手强行拉住对方左手臂,阻止她下车。

朱男对小花说,不会再碰她,请她在此处稍待一下再离开,拉住她的手臂约1、2分钟才放手,造成她左侧前臂软组织挫伤。下午2时34分,他开车离开摩铁,并将她送回原上车地点,让对方下车离开。

▼朱男在摩铁车库内,拉住小花的手臂约1、2分钟才放手。(示意图/翻摄免费图库123RF)

小花证称,经过汽车旅馆柜台时,「我有大声喊说不要,但收费员没有反应。他就开进去车库,我就马上打开门要下车,他马上将我拉住,我挣脱不了,他从前面冲下来将铁门拉下。我就叫他铁门打开,但他不要,还一直拉着我。」

小花说,「后来我求他不要这样,要他放开我,但他不要放。我就蹲在车旁边,他要我待几分钟再走,说他不会对我怎样,我才上车,过十几分钟才载我离开。」

朱男事后LINE对方,「我一开始只是真的跟妳开玩笑」、「不过我知道妳不想,我也没有强迫你」、「只是因为那时候妳突然跑下车,我真的不知道该怎么办,才会先拉着妳」、「我没对妳怎样啊……我也没强迫妳,妳说不要,我也都没碰妳,只有那时候妳直接跑走,我拉着妳的手,我也很抱歉弄痛你的手。」

台南地院法官认为,被告因一时冲动、短于思虑犯案,其对此已深表悔意,且已赔偿告诉人20万元;告诉人并已具状表示愿意原谅被告、同意给予其缓刑机会,因此判刑。全案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