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妹欠债借2万 大学同学带她进摩铁「用身体还」

台南一名女子大学同学借2万元,却被带进摩铁要她「用身体还」。(示意图达志影像/shutterstock提供)

台南女子小萍缺钱,向大学同学阿哲借2万元,并表示要隔年才能还钱,阿哲竟称「可用身体来还」,还直接开车进摩铁,小萍想逃走,两人拉扯间手臂受伤。台南地院审理考量阿哲已赔偿20万元,依妨害性自主判阿哲有期徒刑4月,可易科罚金12万元,缓刑2年。

判决书指出,小萍与阿哲去年3月约在昆山科技大学附近见面,阿哲开车载小萍闲晃,小萍开口借2万元,但因经济状况不佳,所以要到隔年才能还款;阿哲表示「2万元可以用身体分二次还」,小萍拒绝,但阿哲不死心,竟直接将车开进摩铁,经过柜台时,小萍大喊「不要」,但收费员没有反应

车子开进车库,小萍立刻开车门想逃,但阿哲直接把车库铁卷门拉下来,并拉住小萍,两人拉扯僵持了10几分钟,阿哲见小萍坚决不从,最后只能开车载她离开。

小萍事后提告,阿哲对犯行、造成小萍左侧前臂软组织挫伤坦承不讳,法官审理认为,阿哲并未试图亲吻小萍或脱她的衣服、碰触她的私密部位,对于是否欲强制性交认为有疑义,但有强制性交之犯罪动机犯义,并已着手于强制性交犯行。由于阿哲已赔小萍20万,所以依妨害性自主判阿哲有期徒刑4月,可易科罚金12万元,缓刑2年,全案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