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乡代脱衣视讯撩人夫 赔元配25万

彰化县伸港乡美女代表陷入诽闻风波,强调要上诉,捍卫清白。(摘自脸书)

彰化县某建设公司女董事长控告伸港乡陈姓美女乡民代表,2016年间和先生视讯聊天,竟脱衣解带摆出不雅姿势,事后还到家里找先生大吵大闹搞得人尽皆知,造成她精神损失,求偿500万元,女乡代辩称与对方仅是网交,未发生关系,影像是被偷偷侧录,但法官日前判决女乡代应赔偿女董座25万元。可上诉。

绯闻案件判决出炉后,掀起地方议论,陈姓女乡代昨在脸书表示,法官忽略相关证据的主观判决,非常遗憾,将会继续提出上诉,捍卫自己的清白。还说选举将近,有心人士刻意操作打击,强调不会让把持政治资源的人士得逞。

判决书指出,陈姓女乡代2019年8月1日到女董座家中指责先生结交新欢,玩弄她的感情,女董座打开先生电脑才发现自2016年起3年来,女乡代和先生视讯裸聊,还传送超越尺度的猥亵照,事后更闹到家里,搞得邻里皆知造成精神痛苦。

女乡代则说,陈夫是绯闻不断的花花公子,女董座都没管过,自己已离婚,经陈夫热烈追求,2人只是网交,未发生肉体关系,影片是被陈夫偷录,以此要胁交往。

女乡代说,这些照片在2017、2018年就因选举恩怨被公布于众,她曾到警局提告妨害名誉及伪造文书,后来经地方士绅协调撤告,陈姓女董早已知道此事,提告求偿已超过2年时效,且影像是陈夫窃录,不应赔偿。

法官认为,女董座2019年8月在与丈夫共同使用的电脑中取得脱衣视讯,隔年12月提起诉讼,未逾2年时效,被告是乡代,与陈夫在通讯软体脱衣视讯,虽无证据证明发生关系,仍侵害女董座的配偶权益,应赔偿精神慰抚金2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