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和林:三管齐下,综合治理“黄牛”乱象

来源:环球时报

“30名游客,28人买的是黄牛票。”近日的一篇报道引起舆论关注。每年7月、8月,都是旅游旺季。游客出游需求短时间内暴增,旅游消费潜力集中释放,多地采取预约制的热门景点和博物馆出现“一票难求”。其间,一些“黄牛”使用技术手段抢票倒卖,加剧了游客的“购票难”。

“黄牛”倒票,是我国旅游业的一个“老大难”问题。这背后,不仅有门票供需短期失衡的因素,而且有“黄牛”作案隐蔽、技术“转型升级”的原因。实名制提高了“黄牛”干扰门票预约秩序的门槛,但有“技术型黄牛”使用研发或买入的抢票外挂软件,在放票的瞬间吃下成百上千的门票。相较“黄牛”有“黑科技”的加持,大多数纯手动抢购门票的游客只能望“预约已满”“门票售罄”等字样而兴叹。一些迫于无奈的游客从“黄牛”手里购买“高价票”,“黄牛”赚得盆满钵满,由此形成“‘黄牛’垄断门票—游客抢不到票—游客再买‘高价票’”的恶性循环。

过去,我们有过一些针对“黄牛”的专项治理行动,也抓过、罚过,但等到旅游旺季,他们又会死灰复燃。究其根本,根除“黄牛”,需要多方的综合治理。

技术层面。可通过建立动态验证码、IP限制、多重验证、审核机制等防抢票机制,限制恶意抢票;通过部署专业的风控安全产品、升级web应用防火墙等,实现对恶意抢票流量的拦截。也可借鉴铁路票务系统的经验,比如退票需要收取一定的手续费。抑或是退票后,退回的票不会立马再次上线销售,而是过一段时间再行投放。当然,介于门票场景的不同,票务系统的设计也可以采取不同的模式。比如景点门票,在退票后可以投放到线下门票销售点,或者增加线下门票的投放比例。

法律层面。我们需要加强对“黄牛”的打击力度。“黄牛”倒卖有价票证,按照具体情节差异,涉嫌违反我国的治安管理处罚法,或者刑法中的相关法律条文。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伪造、变造、倒卖其他有价票证、凭证的,应处以行政拘留,可并处罚款。如果“黄牛”的行为严重扰乱市场秩序,根据刑法相关规定,可能构成非法经营罪。

各地公共管理部门可以视具体情况选择现场执法,这将是对“黄牛”极具威慑的做法。另外,有些“黄牛”并不具备技术能力,他们的生存之道是基于其“公关能力”。部分景区,存在内部人员和“黄牛”勾结,共同牟利的情况。这就需要景区管理部门进行内部整肃,加强自律。

法律手段还可和技术方式相结合,比如通过大数据锁定“黄牛”。如果一台手机、一个IP获取了大量门票,则可进行排查。这方面,有关部门可在旅游旺季对热门景点提供技术支持,因为不少传统文旅行业可能缺少齐备的计算机技术人才和相关运营人员。

供求层面。如果门票供求矛盾缓解,“黄牛”现象自然无处附着。可加大门票智慧化管理力度,通过科学合理的管理优化来释放热门景点的可承载容量。比如实时监测游客离开景点的时间,如果有游客购买的是上午票,却在10点就离开了,那么这类票就可考虑重新开放给有需要的游客。

尤其值得一提的是,要加强打击“黄牛”的能动性。实际上,很多时候“黄牛”猖獗并不是因为找不到“黄牛”,而是因为“黄牛”被认为是“小恶”,掀不起什么大风浪。然而,这些“小恶”的“黄牛”往往会直接影响到游客的游览体验。当下,各地都在积极优化营商环境,而游客对景点的具体感受,很可能影响到他们对一座城市的观感。从这个意义上,打击“黄牛”的行动应该提高到维护城市形象的高度,真正落实到位。

最后也要提醒游客,最好不要购买“黄牛票”。一旦出现争议,游客的合法权益很可能难以得到充分保障,从而导致直接的经济损失。(作者是经济学者、工信部信息通信经济专家委员会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