碰了最不該碰的紅線 台中警勾結毒販洩密一二審都判2年

时任台中雾峰分局侦查佐刘正雄和毒贩勾结,连检察官指挥侦办贩毒集团都大胆携案件卷宗和毒贩碰面告知他被指认,让张潜逃至今;检方直言刘「碰了警察最不该碰的红线」,法院认为刘内神通外鬼,若判缓刑令其他兢兢业业执法者情何以堪?一、二审都依泄密等罪判他2年3月,仍可上诉。

检警调查,刘正雄2016年在第6分局任职期间,得知台中警方将于5月24日至26日同步实施「查缉赌博专案行动」,他竟通知涉嫌经营网路赌博的张姓友人说「5月24日至26日是特别的日子」、「专」、「案」等。

后2020年于雾峰分局任内,刘和宁姓毒品人口勾结,告知警方侦防车车牌提醒宁正被搜证中;另2017年因1名退休林姓侦查佐提供贩毒人口情资,刘也利用警政系统查询其个资泄漏给林。

2023年嘉义1名王姓警员透过关系找上刘,表明雾峰分局侦办案件嫌疑人是同事的小孩,请求刘帮了解是否移送地检署,刘又将该嫌疑人刑事案件移送书PDF档案传给王。

台中地检署指挥雾峰分局侦办贩毒集团,其中1名张姓共犯得知被盯上,就联络刘帮他打探案情,刘向同小队侦查佐索要卷宗、登入警政系统查共犯资料,带着卷宗开车至南投和张碰面,口头告知集团共犯指认他是贩卖大麻的来源,导致张立即逃出境至今,去年检方发觉有内鬼抓到刘员。

台中地院一审时,刘均坦承不讳。一审以他任意泄漏警方办案情资、侵害人民隐私,向贩毒集团泄密,使上游潜逃出境,考量刘犯后坦承,但其里应外合、内神通外鬼,若仍给予缓刑,要让其他兢兢业业执法人员情何以堪?泄密、个资法、公务员登载不实文书等6罪,一共判他2年3月。

刘不服上诉,表示对客观事实都坦承,就部分犯行仍辩称无违反个资意图、未该当要件,其6次不当犯行,都请求依刑法第57条、第59条情堪悯恕,从轻量刑,给予缓刑。

公诉检察官则说,刘员从警31年,当知办案情搜结果不易,耗费心神,他却触碰警察最不应该触碰的红线,还造成1名嫌疑人出境,严重斲伤司法公信力,若给缓刑,很难对司法人员有警惕效果。

台中高分院二审比对证据,认为刘员避重就轻,不予采信,也考量他犯罪时间横跨7年之久、犯行高达6次,且首次犯案已超过40岁,在警察体系内已升小队长,对法治价值有相当认熟识,并非刚出社会涉世未深误触法网的年轻人,仍认不宜缓刑,驳回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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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高分院。记者曾健祐/摄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