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文正遭蔡英文提告後被通緝 又告周章欽求償200萬吞敗

媒体人彭文正质疑蔡英文总统论文真假挨告,妨害名誉部分被北检起诉,当时蔡另提告彭违反总统、副总统选举罢免法,彭不满北检仅起诉妨害名誉,选罢法部分却置之不理,彭质疑北检检察长周章钦放任检察官剥夺他的诉讼权,起诉书还影响他名誉,向周求偿200万,法院审理后,今认彭求偿无理,判他败诉。

彭文正多次质疑蔡英文博士论文及学位真实性,蔡英文2019年委任律师提告加重诽谤罪嫌,隔年再认彭文正言论违反总统副总统选罢法的意图使人不当选罪,另提追加告诉。

北检检察官黄伟调查后,认为彭文正因对蔡英文心生怨怼,为求节目有更高点阅率、增加收益,未尽查证义务,即发表不实言论,且言论有高度影响力,应课以较高查证义务,起诉彭文正。但法院开庭时,他滞美未归没有正当理由即不出庭,被法院发布通缉。

事后彭文正又质疑检察官起诉书论断他的心态为「心生怨怼,为对此表示抗议并谋求生路,遂于…」涉及抹黑他的人格与名誉,向黄姓检察官求偿200万元,并在3大报全国版刊登判决理由。

但台北地院审理后,认为有审判或追诉职务的公务员侵害人民自由或权利,就其参与审判或追诉案件犯职务上之罪,经判决有罪确定者,才负损害赔偿责任,因法律构成要件不备,判彭文正败诉。

彭文正仍不满,将矛头指向当时北检检察长周章钦,认为周放任检察官作出「主观心态是心生怨怼、依此谋求生路」及「未有进一步查证下,为报一己之私怨,且为增加收益」之推论,侵害到他的名誉权。

另外,蔡英文当时提告总统副总统选罢法,检察官却仅针对妨害名誉部分侦结,选罢法置之不理,害他进入法院后,仅能以「易字号」受审,不能以「诉字号」受更完整审判及上诉三审权利,提告向周求偿200万元,并在报纸刊登判决主文。

高雄地院法官认为,选罢法部分现仍在侦查阶段,彭又无法举证周章钦如何侵害他的诉讼权;另外,检察官于起诉书中的推论,是检察官独立行使职权,与周章钦并无任何关涉,认为彭文正求偿无理,判他败诉。

媒体人彭文正。本报系资料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