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东监理站提醒车用灭火器重要性 「拉、瞄、压、扫」自救救人

屏东监理站吁车主准备灭火器,可自救救人 。(图/记者陈昆福翻摄)

记者陈昆福/屏东报导

屏东监理站会同警方等相关单位办理联稽路检业务,发现大货车未携带车用灭火器或有效期限逾期是常见的违规态样,违规车主改善后还得到监理机关办理临时检验,提醒车主不要轻忽,自救救人,确保行车安全。

依据道路交通安全规则规定大客车、大货车、曳引车小型汽车附挂之厢式拖车幼童专用车,参加车辆检验时,应备有灭火器,灭火器应明确标明有效期限,其有效期间并应在1个月以上,灭火器附有压力计者,其压力指针应在压力表之有效范围内。但监理机关办理联稽路检业务时,常发现大货车未携带车用灭火器或有效期限逾期,威胁行车安全。

屏东监理站说,火烧车最容易发生在老旧及任意改装的车辆,例如汽油机油燃烧造成火烧车;或电线表皮被覆劣化破损后铜线裸露产生火花。监理站建议民众除做好平时定期保养及验车,车内要自备灭火器,但切记莫放在后车厢,就放在驾驶座旁,随时可以取用灭火。

站长洪美芳提醒,车用灭火器是车辆安全重要的配备,如果不幸发生意外时,请利用灭火器的使用口诀:「拉、瞄、压、扫」操作灭火器,自救也救人。另打火机置或行动电源充电放在仪表板或者座椅上,在日光照射易过热下引起火烧,请不要在车内置放这些容易引火的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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