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控分居一年怀孕流产 夫绿帽戴4年「返家挖妇产科药包」打脸
台南一名人夫阿强(化名)自2014年3月开始与邱姓妻子分居,没想到对方却在分居期间怀孕,她2018年9月下旬返回住家,意外发现一包妇产科诊所开出的药物,主要用来治疗流产后的子宫出血,这才惊觉可能被戴绿帽,气得对妻子提告。虽然邱女辩称孩子是丈夫的,但台南地院法官不采信,最后依通奸罪判处2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罚金6万元,全案仍可上诉。
▲阿强质疑妻子在分居期间外遇。(示意图/达志影像,与本文当事人无关,下同)
判决书中提到,阿强与邱女婚后感情不睦,2014年3月间两人开始打离婚官司,同时各自展开分居生活,没想到邱女竟然在2015年6、7月间与不知名男子发生性关系,进而怀孕,直到2018年9月下旬阿强返家,意外找到一包2015年8月的妇产科药包,里面的药物主要用来治疗分娩、流产之后的子宫出血,这才揭穿整起事件。
然而,邱女到案后矢口否认外遇,2015年7月到8月间她的确有怀孕,流产后也有到妇产科就诊,「我和丈夫分居之后,他偶尔还是会回家,我们仍会发生性关系,只是次数很少,2015年7月我发现怀孕,确定是和丈夫发生性关系所致,并不是和其他人所生。」
▲邱女坦承怀孕,但强调孩子的父亲就是丈夫。
台南地院法官调阅邱女接受检警调查的资料,发现她一开始接受警询时坦承,2012年起就没有再和丈夫发生性关系,后来接受检方侦查却改口声称两人偶尔还是会嘿咻,出庭时又一口咬定孩子的父亲就是丈夫,只是因为自己从怀孕到流产都没有说出来,丈夫才会不知情;但综上所述,明显可以看出她前后说词不一,可见这些都只是卸责之词,不足采信。
法官认为,假如邱女真的怀上丈夫的孩子,大可直接说出来,何必独自面对,虽然本案并没有直接证据证实她与其他男性发生性关系,但按照经验法则,怀孕流产这项间接证据已经足以推论她外遇,最后依通奸罪判处2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罚金6万元,全案仍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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