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大學講師3000元賣1公克安毒 重判10年半

博士肄业、曾在大学任教的男子「阿通(化名)」,被控以3000元价格贩卖1公克二级毒品甲基安非他命给王姓男子,「阿通」坚称自己没贩毒,但法官根据他与王男的对话纪录,以及他曾因贩毒被判刑的前科,认定他有贩毒,依贩卖二级毒品罪判「阿通」10年半徒刑。可上诉。

判决指出,去年2月15日晚间7时许,王姓男子传讯给阿通购毒,同日深夜11时许,两人约在凤山区文化路街口碰面,阿通以3000元价格贩卖1公克二级毒品甲基安非他命给王姓男子。

隔天王男想再转卖安非他命赚钱,结果被乔装成毒虫的员警逮到,警方追查发现王男的毒品来源为阿通,循线将阿通查缉到案,检方调查后,依贩卖二级毒品罪将阿通起诉。

高雄地院审理时,「阿通」否认贩毒,称当天是王男一直卢他,两人见面后他只吃了王男的咸酥鸡就离开,并没有卖毒品给王男。「阿通」辩护律师也称,王男在审理中已称毒品不是从「阿通」这购入,LINE对话仅能证明两人有见面,无法证明两人有交易毒品。

但法官依据两人对话纪录,王男曾问阿通「那一公克多少」,阿通回复「3」,王男在警方制作笔录时,也称对话是在询问安非他命的价钱,「3」是指3000元,而阿通在检方讯问时,也未对王男笔录内容驳斥,反而回答称「我清楚」。

法官根据两人对话内容,认为王男询问阿通数量、价格时,双方已就交易毒品种类、数量及金额达成合意,并讨论交易时间及地点,虽然阿通身上未查获毒品或分装工具,但药头为赚取价差、量差,常可见跟药脚谈妥交易后再跟上手调货交付买方,不见得身上会囤放毒品。

法官综合事证,认定阿通确实以3000元价格贩卖1公克二级毒品甲基安非他命给王姓男子,判刑10年半徒刑。可上诉。

「阿通」曾在大学担任讲师,2018年曾因贩卖二级毒品被逮,失去教职工作,法院审理后,因「阿通」共犯下贩卖、帮助施用、持有二级毒品等共19罪,判决确定后,今年3月合并定执行刑期共17年,此案确定后,将再与前案合并定刑。

安非他命示意图。记者张议晨/摄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