贱卖公有地给自己公司!海捞8222万 前中和市长邱垂益重判10年

▲前新北市中和市长邱垂益与其子邱烽尧(上图)等人,因中和安乐市场标售案涉图利案遭判刑 。(图/翻摄邱烽尧脸书)

记者戴上容、吴佩蓁/新北报导

前新北市中和市长邱垂益,涉嫌伙同儿子邱烽尧(现任新北市议员)、中和市民代表会正副主席吕礼旺、马兆玲等人,利用职权强推安乐公有市场市有地标售案,再由吕礼旺、马兆玲以市代会主席及副主席身分,护航市有地标售案照案通过,贱价将土地卖给自己投资的开发公司,图利8222万余元。新北地院今依图利罪重判邱垂益10年徒刑,褫夺公权4年。

判决指出,2007年邱垂益时任台北县(现已改制新北市)中和市长时,得知建商黄越胜欲整合新北市中和区景平段附近的土地开发,便向黄表示想标售安乐市场公有土地,以扩大建商开发基地范围,并邀约吕礼旺、马兆玲共同参与。

双方成立美联开发公司,由黄越胜对外负责与地主商议合建事宜,公司内部则由黄越胜、邱垂益共同决策,邱垂益因具有公职身分,相关金流均由其子邱烽尧名义进行,邱烽尧更担任公司副总经理,得代行董事长职务。

邱垂益等人为推动市有地标售案,由美联开发公司以人头向中和市公所申请购买市有地,邱垂益指示承办人员急件同意市有地标售案,并火速送中和市代表会临时大会审议,并由吕、马2人护航通过。

▲前中和区长邱垂益图利案,新北地院今宣判。(图/记者黄哲民摄)

市有地标售案通过后,邱垂益等人故意隐匿将以市公所公权力安置、强制迁移市场摊商,供美联开发公司标得本案市有地后可与邻近私有地共同开发等事,使鉴价被低估,每坪仅剩43万8155元,最终邱裁示以每坪53万5000元,即底价1亿7023万1650元出售,并注明「现况不点交」使其他建商望之却步,美联开发再以人头代为投标,即以1亿7023万8889元得标。

事后邱垂益以安置摊商为由,要求公所人员暂缓点交,以节省美联开发公司取得市有地后腾空摊商的成本,并二度亲自主持市有地的摊商协调会,要求摊商限期迁置至景新停车场内,以公权力安置、强制迁移原安乐市场内摊商,人头再以假买卖方式,将市有地出售给美联开发公司,使邱垂益等人图利至少8222万6695元。

新北地院审理,依公务员共同犯对主管事务图利罪,处邱垂益有期徒刑10年,褫夺公权4年,没收未扣案犯罪所得2400万元;吕礼旺犯公务员共同犯对主管事务图利罪,处有期徒刑2年6月,褫夺公权4年;马兆玲犯公务员共同犯对主管事务图利罪,处有期徒刑5年6月,褫夺公权4年,没收未扣案犯罪所得120万元;邱烽尧犯与公务员共同犯对主管事务图利罪,处有期徒刑3年6月,褫夺公权3年;黄越胜犯与公务员共同犯对主管事务图利罪,处有期徒刑3年,褫夺公权3年,没收未扣案犯罪所得2280万元。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