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年收446万回扣!台中餐饮公会前理事长「700万和解」免关
台中市餐饮业职业工会罗姓理事长收取回扣长达10年之久,其间与洪姓保险业务员勾结,于应缴保费栏变造金额、提高60元,不法所得达446万6741元。台中地院审理后,认为2人坦承犯行,并赔偿700万元与工会和解,因此依伪造文书各判1年6月、缓刑3年,另需接受法治教育10场次。
判决书指出,洪姓保险员于2004年负责工会商定团体保险的业务,同时提供每位会员60元的回扣给罗姓理事长,为了掩人耳目,竟将附表申请书的「应缴保费」栏变造比原先价钱多60元的金额,致其他承办人在不知情的情况下陷于错误,以变造的缴费单据制作出传票,再由罗姓理事长盖章成功取款。
自2008年至2017年2人以相同手法诈取差额达446万6741元,直到新任蔡姓理事长就任后,清查帐目全案曝光。法官审理后,认为2人行为足以损害工会的管理正确性,但考量犯后坦承不讳,且以700万元赔偿金额达成和解,因此依伪造文书各判1年6月、缓刑3年,另需接受法治教育10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