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12名校长收营养午餐回扣 1人逃美国26年躲过制裁

此案屡经上诉,此案缠讼17年,台中高等法院直到更6审,只判了当中6名校长2年1月至3年徒刑,2010年最高法院上诉,全案才定谳。(中时资料照)

台中市在改制前于1993年爆发教育界丑闻轰动全台,12名校长向学生便当厂商拿回扣,导致厂商减少便当菜色数量,当中有校长收下高达235万回扣,而前南阳国小校长纪培炘在每个便当收3.5元回扣,获利54万,一审遭判处6年2月,不过他在遭审时就逃至美国至今26年,今年5月28日届满追诉期,法院改判免诉。

检方调查,当时学校代订1个便当收费30到35元之间,因校长握有选择能更换供应便当厂商,因此该12名校长竟要求厂商从学生交付的饭盒费用中抽取固定款项交给他们,以致厂商从便当中扣除菜色、减少数量来维持公司应得的利润,足生损害于学生及家长利益

犯案的校长收受这笔回扣后,有的当作教职员福利金,有的用来购买教具部分学校由教师、合作社经理抽取「服务费」再交给校方当福利金;检察官谢锡和历经6个月侦查,查出学童每购买一个饭盒,涉案的12所学校和校长从中收取1元5角至4块钱的回扣,民国84年依「公务员对于监督事务图利罪」判刑。

不过屡经上诉,此案缠讼17年,台中高等法院直到更6审,只判了当中6名校长2年1月至3年徒刑,2010年最高法院上诉,全案才定谳;而纪培炘一审遭判6年2个月,不过他在审理期间已出国,高分院审理期间他也屡传不到,在1996年发布通缉,2016年再审此案,发现纪自1995年出境后再无入境

判决书指出,纪培炘的触犯修正前的贪污治罪条例,修正前刑法规定追诉权为20年,且当时刑法规定通缉应另行加计4分之1之时效停止期间,因此此案追诉权时效为25年,而纪的犯行最后终了时间为1993年10月,因此今年5月28日未追诉权时效届满,法院因此撤销一审6年2月的原判决,改判免诉,检方可上诉最高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