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妹只穿轻薄内衣 警临检报告竟填「衣冠完整」

▲图为高雄市警方酒店进行临检资料照。(图/记者宋德威摄)

社会中心台中报导

台中一名赖姓巡佐日前临检辖区一间酒店,当时包厢内的小姐仅着轻薄内衣酒客上半身赤裸,但赖员却在工作报告上填写「衣冠完整」,意图包庇业者。台中地院一审认为赖员无悔意,依伪造文书罪重判一年6个月徒刑;二审上诉因他认错,改判缓刑3年。另外,公惩会也认为有惩戒必要,因此判他降2级改叙。

判决书指出,赖员2013年8月16日进入酒店V1包厢时,遭业者顶住包厢房门阻止进入,经协调对方才打开门;一行人进入后,发现一名穿着黑色内衣、内裤的清凉辣妹及一名上半身赤裸的男客,不过赖员却在工作纪录簿上登载,「于11:00前往民生路109号B1临检在V1包厢门前发现被客人顶住无进入,稍后警能进入临检,发现两男女已衣冠完整坐在沙发上」等足以损害勤务工作管理及查缉妨害风化案件处理正确性的不实内容

由于赖员也牵涉「台中员警收贿包庇色情业者案」,因此遭检方起出上开情事。没想到赖员竟在法院上辩驳,依据过往办案经验法则坐台女子「未露3点未触法即是衣冠完整」,遭法官认为未有悔意,重判一年6个月有期徒刑,且没有缓刑宣告眼见事态严重,赶紧上诉认错,于二审被改判缓刑3年。

赖员虽然逃过牢狱,但仍逃不过公惩会的惩戒。他主张,「奉献警察生涯26年有余,对于警察工作自始至终热诚不减……已接受停职处分长达13个月有余,并痛改前非、深具悔意,恳请钧会能审酌上情,赐予不受惩戒或从轻惩戒之处分,给一自新及贡献社会的机会。」公惩会审酌后,认为赖员违反公务员服务法第5条应诚实规定,属失职行为,因此判他降2级改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