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押14岁单车少女到草丛「强喷嘉明」 恶男恐吓:打死妳

▲未成年国中少女单车遭强押草丛射精,警13年后终于逮到犯嫌。(意图达志影像社会中心台中报导

台中一名易姓男子2005年经过大雅铁马绿园道时,见一名国中少女可爱,上前攀谈后竟意图性侵对方,除了先尾随抚摸少女臀部,还恐吓「不要逼我发疯!我要拿刀」,并强押少女到隐密草丛,他见少女反抗,便脱下裤子强行射精在少女脸上。台中地院依强制猥亵罪判处男子3年10月徒刑全案在13年后宣告侦破。

判决指出,有违反著作权法毒品前科的易男2005年7月28日下午骑车行经台中市大雅区铁马绿园道时,看见一名即将升上国二的可爱少女与同学在骑单车,突然色心大起上前攀谈,他等到少女骑车离开后,还骑车一路尾随,并抚摸对方臀部。

少女被抚摸臀部后吓的弃车逃逸,易男见状竟上前拦人,还恐吓「不要逼我发疯、我要拿刀子出来」、「1分钟讲完就放妳走」,并强押少女到附近的隐密草丛。2人到草丛后,易嫌猴急强脱少女长裤,他见对方抵抗,还狂言「信不信我在这里就可以活活把妳打死」,随后脱下自己裤子,强行射精在少女脸部头发上。

少女在被强押过程手臂受多处大小瘀伤,事后马上到医院验伤并提出告诉。警方透过采集少女衣物指甲上的男子DNA展开缉凶,因易男今年又涉及他案,警经对比确认他就是13年前涉及强制猥亵未成年少女的犯嫌,马上将他依法送办。

因时过10多年,易男受审时辩称「我根本就不认识那个女生」,但由于警方鉴识DNA证据确凿,地院审理后仍依强制猥亵罪将易男判处3年10月徒刑,全案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