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人大代表陈黎明:将公服配套设施纳入储备土地前期开发范围

信网4月15日讯(记者 陆彦蓉)青岛市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储备管理工作的意见》中提出,土地前期开发根据详细规划,遵循成区连片的原则,统筹考虑基础设施配套有关要求,开展与储备宗地相关的基础设施建设,但教育、医疗卫生等公服配套设施纳入土地前期开发范围却缺少指导意见。今年两会,青岛市人大代表、青岛市李沧区财政局局长陈黎明针对如何将公服配套设施纳入储备土地前期开发范围提出了自己的建议。

针对储备土地前期开发,青岛市土地储备机构应根据国土空间规划实施时序和城市建设需要,组织对储备土地进行必要的前期开发,优先实施基础设施建设,整合土地资源,提升区域升值潜力。陈黎明在提案中提到,土地前期开发是开展与储备宗地相关的道路、供水、供电、供气、排水、通讯、照明、绿化、土地平整等基础设施建设,相关费用纳入土地前期开发成本。“但因对教育、医疗卫生、体育、行政管理与社区服务、社会福利与保障等公服配套设施纳入土地前期开发范围缺少指导意见,导致相关费用未能纳入土地前期开发成本,影响了项目开发进度。”

陈黎明建议,根据项目(片区)开发建设情况,在项目设立时,合理确定项目范围、充分论证规划指标、进行项目成本测算,在确保项目资金平衡的前提下,将《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储备管理工作的意见》(青政发〔2021〕20号)文件规定的相关条款以外的教育、医疗卫生、体育、行政管理与社区服务、社会福利与保障等公服配套设施纳入土地前期开发范围,相关费用纳入土地前期开发成本。进一步规范土地储备管理,提升政府对城乡统一建设用地市场的调控和保障能力,落实国土空间规划,促进土地资源高效配置和合理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