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生遭「1颗鸡蛋」砸到脑震荡!她1年无法工作怒求偿135万

某义工团成员在花莲民宿庆生时,陈男竟手握鸡蛋用力敲击谢女头顶,导致她受伤合并脑震荡及肌肉拉伤,1年无法工作。(示意图 / 中时资料照)

某义工团成员前往花莲在民宿庆生时,一名陈姓男团员竟手握鸡蛋用力敲击谢姓女团员头顶,导致谢女受伤合并脑震荡及肌肉拉伤,造成1年内无法工作,事后针对损失的薪水、精神、医药费等赔偿,愤而对陈男提起民事告诉求偿135万元。花莲地方法院审理后,针对刑事部分判陈男拘役30日,可易科罚金3万元,已上诉;至于民事部分,则判陈男赔偿4万1470元。

根据判决书,陈男与谢女同为某行善义工团成员。2021年4月17日,二人随团在位于花莲某座民宿庆祝生日,而陈男期间手拿1颗鸡蛋用力往谢女头顶敲击,导致谢女因此头部外伤合并脑震荡,以及肌肉拉伤。

谢女因此支出医疗费用6470元、车马费1万元、12个月不能工作的薪资合计72万元(每月6万)、保健品5千元、看护费7日共14000元。另,谢女当时作为义工团的常务理事,当下才刚洗澡却被陈男无预警用鸡蛋砸头,浑身鸡蛋液颇为难堪,且头晕目眩,因此一并请求精神赔偿60万元,索偿共计135万5470元。

花莲地方法院民事第二审合议庭法官审理时,以谢女医疗费支出、保健品等费用有收据证明,因此认为谢女这两点上诉求有理。

针对谢女所提因受伤需修养12个月而损失的工作薪资、车马费、看护费,此则从谢女所就诊医院、身心诊断证明书中,仅记载追踪治疗、宜修养、门诊复查等语,却未提因伤不能工作,因此无从遽认谢女此部分主张为真,从而原告请求赔偿12个月不能工作的损失,即无理由。

至于谢女所提之60万元精神抚慰金,合议庭则审酌两造身份、地位、经济状况、加害程度及各种情形,认定其请求精神赔偿应以3万元为适当,据上,最终判陈男赔偿4万1470元。